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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中心
? 及时组织团队及工作分解、确定对接人 ? 提高项目与主管机关扶持项目指南的契合度 ? 提高申报成功率
? 定期向企管部提供工作成果 ? 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格式要求撰写 ? 严格按照合同既定目标实施 3、财务结算中心
? 及时、准确提交申报材料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及佐证材料 ? 定期向企管部提供工作成果
? 财务数据须结合日后项目验收专家组所要关注的项目完结后确实能体现的数据 ? 财务部应常设固定人员参与项目申报工作并与品管部对接 ? 确保专款专用 4、技术中心
及时、准确提交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及佐证材料; 定期向企管部提供工作成果
技术功能的实现、项目计划进度等输出文件须结合日后项目验收专家组所要关注的项目完结后确能体现的;
技术中心应常设固定人员参与项目申报工作并与品管部对接。
3.3 项目专项奖励 3.3.1 奖励范围
公司获得政府部门立项资助,或获得国家部委级、省级、地市级重大荣誉后,可对参与项目及荣誉申请工作、发挥重要作用或者有直接帮助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额度视项目申请成功的复杂程度、重要性及资金额度综合确定。协会及民间组织设立的奖项不在此列。 3.3.2奖金设置
3.3.2.1奖金根据奖励类型分为项目提成奖励金、荣誉奖励金。
3.3.2.2项目提成奖励按争取项目资金的一定配比,由企业额外拿出资金用于奖励,一般项目扶持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由企业额外列支依据项目扶持资金额为基数*30%的配比原则对应的提成奖励纳入牵头部门收入(含项目运作成本);重大项目扶持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由企业额外列支依据项目扶持资金额为基数*30%的配比原则对应提成奖励,其中20%纳入牵头部门收入(含项目运作成本),10%作为固定提取设置奖金池,对在项目实施运维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
3.3.2.2.1项目涉及多部门协作的,牵头部门(除去项目运作成本)与协作部门按照6:4:比例进行分配纳入部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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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2.2 协作部门之间按照工作量占比3:2:1三档进行分配各自纳入部门收入。 3.3.2.2.2项目各部门参考项目申报过程及日后项目运维的工作量自行安排对本部门人员奖励;
3.3.2.2.3如项目涉及到后期验收,在未完成验收前项目提成奖励发放不得超过总额的50%;待项目完成验收后再行发放。
3.3.2.2.4如未获取扶持资金,但日常需要围绕此项目做支撑及维护工作的人员给予每月100-2000工资补贴。
公司实际收取资金总额 500万元以上 300-500万元 200-300万元 100-200万元 100万元以内
3.3.2.3荣誉奖励设置定额奖金
奖励等级 荣誉类型 如:涉密资质、资质类 系统集成资(对企业有重大意义,业质、建筑智能务发展有促进作用的) 化资质 认证类 (体现企业管理能力且较如:CMMI、ITSS 少企业获取的) 国家级授予 省级授予 市级授予 专利类(非代理) 3000 注:无等级的荣誉参照三类标准执行。 以上奖励主体是部门。
800 300 一类 二类 三类 项目奖金提成 20% 30% 30% 30% 30% 备注 – – – – 30000 20000 10000 30000 30000 10000 5000 发明 20000 20000 6000 4000 实用新型 10000 10000 4000 3000 外观设计 江苏国盾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00/季 600/季 300/季 未获取扶持资金项目但需日常支撑维护类 1200/季 1800/季 5400/季 2550/季 900/季 日常运维人员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中级项目经理 高级项目经理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造价员 注:以上奖励主体个人主要指进入公司后在工作过程中获取的,以岗位津贴形式季度发放。以上津贴价格根据证书的社会价值及政策变化而调整。 3.3.3项目奖励分配原则
奖金分配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奖金分配方案:主要按照直接参与项目及荣誉申报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参考其工作态度、时效、材料质量等因素来确定。 3.4 项目工作日常考核
项目参与部门及人员在具体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完成的时间结点将作为管理考核的重要考核项(指标)之一,与管理考核项的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部门薪酬方案》。 3.5 附则
3.5.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其实施。 3.5.2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5.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企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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