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施工记录类用表 (施工测量类)
工程控制点交桩记录表
施-测-01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测绘依据 控制点编号 交桩 记录 123 测绘单位 监理单位 坐标系统 坐标值 X(m) Y(m) H(m) 备注 建设 (测 绘) 单位 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签章): 施工 单位 意见 测量员(签名): 技术负责人(签章): 监理 单位 意见 测量监理(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说明:1、交桩书作为附件一并移交;
2、未经交桩记录确认,严禁使用该控制点。
工程控制点交桩复测记录表(平面坐标)
施-测-02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复测内容 复测依据 控制点 编号 复测记录及说明 原始值 X(m) Y(m) 实测值 X(m) Y(m) 坐标偏差 △X(m) △Y(m) 备注 监理单位 复测日期 控 制 点 图 示 施工 单位 复测 意见 测量员(签名): 技术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复测意见 测量监理(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说明:1、测绘院交桩后需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复核,无误后方可使用;
2、未经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复测及相关人员签字,交桩控制点不可用于测量放样。
工程控制点交桩复测记录表(高程)
施-测-03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复测内容 复测依据 水准点 编号 复测记录 及 复测结果 施工 单位 复测 意见 测量员(签名): 技术负责人(签章): 监理 单位 复测 意见 测量监理(签名): 监理工程师(签章): 说明:1、测绘院交桩后需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复核,无误后方可使用;
2、未经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复测及相关人员签字,交桩控制点不可用于测量放样。
原始值 实测值 (m) (m) 误差 (mm) 水准点 原始值 实测值 编号 (m) (m) 偏差 (mm) 复测结果 四等水准点闭合差: ±12√L (mm) 监理单位 复测日期 控 制 点 图 示
临时水准点引测记录表
施-测-04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 名称、部位 引测依据 编号 临时水准点引测成果 施工单位引测意见 引测高程(m) 所在位置 引测结果 四等水准点闭合差: ±12√L (mm) 控制点编号 高程(m) 监理单位 引测日期 控制点编号 高程(m) 临时水准路线布置图 测量员(签名): 技术负责人(签章): 说明:1、临时水准点需加密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已复测有效的高程控制点进行加密,填写本表;
2、本表应根据水准点等级要求,附相关的测量记录表,如《四等水准点测量记录》或《普通
水准测量记录》;
3、原始测量数据需经过平差后才能作为临时水准点引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