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停产检修后准开证
生产装置名称 具备开车安全条件 日期: 是打“√”否打“×” 1、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 2、装置吹扫置换、贯通、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合格,安全装置调试复位, 机、泵等传动设备须完成单机空转调试合格。 3、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订。 4、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5、已对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 6、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已得到消除或控制。 7、确保装置检修所有项目已完工,尾项和存在问题已整改落实。 8、装置内通道、通风、梯子、平台栏杆、照明和消防器具等一切安全和劳动 保护设施已处于备用、完好状态。 9、安全阀、压力表、报警仪和静电接地、连接件及静电消除器等设备安全附 件完好、进入投用状态。 10、确认塔、容器的人孔封闭,单向阀的方向正确。 11、进料前,确认水、汽、电装置,投用所有仪表、流程图及控制点进行核对,对现场所有控制阀进行开关信号确认 ,保证所有控制阀均正常。 12、现场下水道、地漏、明沟必须保持通畅,并做到定人、定时、定点检查。明沟、平台、设备、管道外表的油污、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疏散通道上安 装栅栏、堆放物品、摆放施工机具等,所有障碍物已清理。 验收结论: 验收人员签字: 安环部意见: 总经理意见: 执行董事意见: 本证一式两份:车间 安全 生产车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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