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
为规范校内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的原则是: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简化考核方式,量化考核指标;实地抽样验证,统一规范操作;公开考核结果,接受教师监督。 第二条 考核以日常常规工作考核和年终阶段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测评打分,扣分以事实和实证材料为依据。
第四条 考核指标主要有制度建设情况、政策性保障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及其完成情况、软硬件建设情况、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等五个方面。 (一)建立和执行包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了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留守儿童的有关信息。(二)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情况;严格执行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情况。 (三)软硬件建设情况 留守儿童之家内部建设情况符合省定标准,(四)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 1.日常管理到位:明确专门人员;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职责。 2.活动内容丰富:加强道德品格培育;抓好健康文化熏陶;开展体质体能锻炼;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独立合作能力;进行心理健康疏导。 第六条 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作为教师评优选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