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区域环境概况
3.1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3.1.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环评引用杭州市余杭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2012年4月2日~8日在临平职高空气监测点的监测资料进行评价。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项目建设地周边区域内环境空气SO2、NO2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PM10日均值个别超标(超标个数2个,超标率28.6%),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一般。 3.1.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杭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图》,本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地各侧噪声监测值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 3.1.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4),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地表水为杭嘉湖平原河网禾丰港,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为评价本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杭州市余杭区环境监测站2012年2月20日对禾丰港繁荣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根据水质监测结果,监测断面的水体除氨氮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标准,水质状况一般。
3.2保护目标确定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范围具体等级如下:
1、环境空气:保护范围为建设地周围空气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保护范围为建设区周围水体,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
3、声环境:建设区的声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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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4.1废气
⑴ 粉尘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地平整、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将更为严重。
施工扬尘的另一种情况是建材的露天堆放和搅拌作业,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受作业时风速的影响,因此,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此类作业及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是抑制这类扬尘的有效手段。
另外,由于道路的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愈快,其扬尘量势必愈大,所以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一方面是减少扬尘发生量,另一方面也是出于施工安全的考虑。
在整个项目的建设阶段,要进行建筑垃圾外运、建造建筑物等工程,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都存在着扬尘的污染,尤其是久旱无雨的大风天气,扬尘污染较为突出。调研同类工程,距施工现场100m处的TSP日平均浓度为0.12~0.79mg/m3。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的扬尘影响主要为堆场产生的风力扬尘及运输车辆行驶扬尘,有关研究资料显示,在采取加强场地管理、及时洒水抑尘、采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可以有效的控制施工期扬尘影响的范围及程度。
此外在采取各项抑尘措施的同时,对各材料、土壤垃圾等堆场的位置及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进行合理设置;实行文明施工,创建绿色工地,以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⑵施工期汽车尾气
一般来说,施工车辆因其使用较频繁,车况较差,汽车尾气排放超标比较严重。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微粒物(包括碳烟、硫酸盐、铅氧化物等)和二氧化碳等。
施工期间各类施工机械流动性强,所产生的废气较为分散,在易于扩散的气象条件下,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很大。但工程车辆的行驶将加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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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车辆尾气污染负荷,因此,施工单位应注意车辆保养,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⑶装修期油漆废气
油漆废气主要来自装修阶段,油漆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油漆废气主要为油漆中的有机溶剂挥发产生,废气主要因子为甲苯和二甲苯,此外还有溶剂汽油、丁醇、丙酮等。
建设单位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装修完毕后须空置通风一段时间,一般为1个月,消除有害物质的残留,方可交付使用。 4.2废水
施工时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以100人,生活用水量按100L/P?d计,则日生活用水量为10t/d。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计算,则生活污水的日排放量为8.5t/d。根据类比调查,水质情况一般为pH 6.0~8.0、COD 350mg/L、SS 200mg/L、氨氮35mg/L;则总共产生COD 2.975kg/d、SS1.7kg/d、氨氮0.30kg/d。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若处置不当,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因此建设单位利用原有的已建生活设施。施工期间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汇同施工人员一般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最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标后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来自建筑施工过程中开挖土方的地层水、混凝土的保养水、设备冲洗水等,其排水量视工程规模、工程进度以及天气状况有所差别,这些废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不允许直接排入附近的雨水管网,上清液可作为周围环境的绿化用水。
此外,施工废水还包括含油废水和砼系统冲洗废水。含油废水主要为机械维修废水,经集水隔油后纳入污水管网,不得随其排入周边水体。砼系统冲洗废水主要为施工用砼罐及砼运输车的冲洗水,经过集水、沉淀池沉淀后排放,沉渣应定期清挖外运。
落实以上措施基础上,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3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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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
声,以及打桩、材料运输车的作业噪声。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特别在夜间。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安排上要合理调配,尽可能把高噪声的施工作业放在白天,杜绝夜间高噪声作业,同时做好必要的消声降噪工作。在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按照建设部相关标准及规范执行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各种声源对周界声环境可以得到控制,可以满足相应环保相关标准要求。 4.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固体废物多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清运与卫生填埋。废弃的装修材料和包装材料应分类收集,其中废油漆桶等属危险废物应妥善存放,集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只要严格按照环有关规定执行,做好回收清运工作,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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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污染防治措施
5.1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5-1:
表5-1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排放源 类型 (编号) 污染物 防治措施 名称 建设单位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并对车辆行驶的路面1 大气污染物 2 3 汽车尾气 油漆废气 粉尘 实施洒水抑尘,则产生的尘埃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集中排放很小,而地面大气扩散较好,故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加强通风,则油漆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中粪便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它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水污染1 物 生活污水 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后排放。 达标排放 预期效果 1 固体 废弃物 建筑垃圾、装经企业收集后统一由回收公司回收综修垃圾 合利用。 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集中至厂区内的垃圾收集箱,2 施工人员生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活垃圾 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