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公用 设施 用地 公 共 建 筑 用 地 住宅 用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水利 设施 用地 特 殊 用 地 231 232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51 252 253 254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71 272 281 282 283 284 285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21 322 323 324 325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景观休闲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教育用地 科研设计用地 文体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慈善用地 城镇单一住宅用地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地 空闲宅基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民用机场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街巷 水库水面 水工建筑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 使领馆用地 宗教用地 监教场所用地 墓葬地 荒草地 盐碱地 沼泽地 沙地 裸土地 裸岩石砾地 其他未利用土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苇地 滩涂 冰川及永久积雪 24 25 26 27 28 未 利 3 用 地 32 31 未 利 用 土 地 其 他 土 地 3.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新12类),即土地分类的国家标准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4。
表4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新12类)
7
8
9
目前存在“新三类”的征求意见稿,06年还在国土系统征求意见,但真正的土地分类“新三类”尚没有公布,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从2007年8月10日起,我国将执行全国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这个分类系统,结束了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的时代。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的国标时代,必将为我们科学、准确掌握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为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带来积极的深远的影响。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三,各种(新旧)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对比分析
对比项 发布年份 老八类 1984年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 两级分类, 一级类 8 个, 二级类 46个 1989年类 1989年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两级分类, 一级类10个, 二级类24 个 过渡类 2001发布, 2002试行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三级分类, 一级类三个, 二级类设 15 个,三级地类71 个 新12类 2007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前两级, 三级类意见征求中 1.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2.实用性,连贯性,开放性; 3.结束了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的时代,将为我们科学、准确掌握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为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带来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三级类意见尚在征求中,在现阶段可能会影响到一些部门的土地利用分类的修改和使用。 发布部门 分类体系 意义 在当时的经济体制下,这些土地分类标准发挥了积极作用。 缺点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这些土地分类标准都是随着需要由各部门自行制定的,因此不论从立法上、管理体制上,还是从技术标准上,都不可能统筹考虑、整体安排。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土地资源分散多头管理体制越来越显现出弊端。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