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
续流程图(编码ZZ01LDA-QR-0001)
关系转出 关系转出 统筹范围内转出 统筹范围外转出 统筹范围内转入 统筹范围外转入 统筹范围内转出需要申报的材料 1、《参保单位减员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本人身份证 4、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关系商转函 统筹范围外转出需要申报的材料 1、《参保单位减员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本人身份证 4、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统筹范围内转入需要申报的材料 1、《参保单位职工增加花名册》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身份证 统筹范围外转入 申报的材料 1、《参保单位职工增加花名册》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或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转移申请表 4、本人身份证 5、部队出具的参保人员转移情况表、个人帐户缴费明细及转移凭证 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申报 社保养老关系科业务受理,初审(1-3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申报 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申报 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申报 社保关系科业务受理,初审、复核(1-3个工作日) 社保计财科复核(1-3个工作日) 社保养老保险关系科业务受理,初审(1-3个工作日) 社保养老保险关系科复核 (1-3个工作日) 社保计财科受理基金入帐手续 社保关系科复核 (1-3个工作日) 社保养老关系科业务受理,初审(1-3个工作日) 社保领导审批 (1-3个工作日) 社保领导审批 (1-3个工作日) 社保养老保险关系科复核 (1-3个工作日) 计财科拨付(于次月25日前) 温馨提示:
一、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受理,每个受理岗位1—3个工作日办结。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室: 2027881
78、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登记流程图(编码ZZ01LDA-QR-0002)
申报材料: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一式三份); 2、《劳动鉴证合同书》原件; 3、职工个人档案(通过劳动部门正式招工的职工需提供); 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6、参保职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用人单位申报 增员 社保养老保险关系科业务受理、初审 (1-3个工作日) 社保养老保险关系科复核 (1-3个工作日) 地税部门接收
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监督电话:0596-2027881
三、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室: 2027881
79、新参保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 养老保险费流程图(编码ZZ01LDA-QR-0003)
申报材料: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一式三份); 2、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3、《劳动鉴证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工资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材料 社保养老保险关系科业务受理、审核(1-3个工作日) 社保领导审批 (1-3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所属地税部门将基金缴费信息传送至社保 温馨提示:
一、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受理,每个受理岗位1—3个工作日办结。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室: 2027881
80、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
核查流程图(编码ZZ01LDA-QR-0004)
企业到社保中心退管科领取《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到居住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劳动保障事务认证签章 报送社保中心退管科 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一、办理时限:每月1—20日受理,每个受理岗位1—3个工作日办结。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室: 2027881
81、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变更、
注销流程图(编码ZZ01LDA-QR-0005)
用人单位申报材料
1. 工伤保险登记: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证书。3)、个体工商户的还需要提供①雇主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②有明 确的工作场所证明。4)、社会保险登记表。5)、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6)、工伤 保险费征缴协议书。7)、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出示参保职工的职业卫 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2.变更登记: 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2)、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 及复印件。3)、社会保险登记证。4)、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3.注销登记: 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分别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1)、注销通知或法 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合并、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及复印件。3)、有关部门批准转出的证明资料。4)社会保险登记证。
用人单位申报
工伤生育保险科业务
受理、初审
办理时限:受理3个工作
日
初审3个工作日 工伤生育保险科
复核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一、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室: 202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