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海清
「用事实说话」是《焦点访谈》标举自己的独特性、赢得广泛的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修辞手段,也是高度总体化的新闻叙事规范的一次转型和自我调整。通过这种以事实性为关键字的叙事,主导意识形态一方面将自己与现代社会主导话语──科学、实证、真理、民主等──联系起来,淡化长期以来执着于「姓资」「姓社」的意识形态区分而带来的主导意识形态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裂缝,建构一个关注社会现实的合理发展而不是一味进行传统意识形态整合的社会形象,另一方面,通过对事实性的强调,主导意识形态又能通过有效的叙事安排赋予国家意志普遍性、与社会整体利益一致性的特点,从而为国家意志的合法性及其相对于个别利益、地方利益的权威性提供了话语支援。但是,由于事实本身的性质及其过程不能完全为叙事所控制,从而导致《焦点访谈》叙事整体中常常出现一些歧异、裂缝。
一 新的语境呼唤新的叙事规范
《焦点访谈》开播的90年代前期,是以改革开放为中心的现代化设计遭遇困境并因而导致政治统治合法性危机加深的时期,「改革进入『深水区』以后,大家才发现,所有被小心翼翼绕开的问题,最后形成了一种滞后效应,累积成近日无法避开的社会矛盾。」1在这些社会矛盾中,「贫富差距过大导致的社会积怨,就业压力过大与犯罪浪潮的迭起,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非组织化进程(宗法组织的复燃和地方恶势力的兴起)导致的社会控制机制的畸变,黑色经济的泛滥和黑社会组织的兴起,以及『官黑结合』而成的地方恶势力在少数小城镇与农村地区已形成对人民的剥夺性控制」2,另一方面,社会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下降,致使社会阶层之间、地区之间、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围绕控制社会权力和资源所进行的冲突更加激烈3。以对经济资源的控制为例,在90年代前期的国家、企业、个人三者收入分配关系中,「国家所得比重由1978年的31.6%急剧下降为1990年的14.5%;企业所得由19.1%逐步上升为23.8%;个人所得由49.3%急剧上升为61.7%」,而「这种明显的变化,又由于分配不公,使收入分配向一部分人的倾斜度更为加剧」, 「此外,出现国家让利给企业、企业又通过各种『漏斗』流到了个人手中的现象」4。
《焦点访谈》出现之时也正是中国文化由神圣化走向世俗化的时期。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社会性焦虑也空前严重,「这个世界充满了生存风险和自我身份焦虑,也充满了东西方社会的互动和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的杂糅性」 5,这种「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的混合,使得当代中国社会现实异常复杂矛盾,所谓的多元化格局,并不是在一个层面上的多元,而是多个层面的混淆、无序、交叉和错位。现代性走到了尽头,它却依然反反复覆地延搁出场。」 6主导意识形态的现代化设计已经不能给人们提供基本的安全感。这样的历史使得任何元叙事冲动都显得苍白而难以令人置信,而充满杂语喧哗的文本无疑更能贴近这个时代7,更能有效地将各种话语中所包含的破坏性欲望消解掉。
这些矛盾要求主导意识形态重新阐释中国社会的历史性质和社会管理策略,在承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基础上进行社会管理。1992年的邓小平南巡讲话和1993年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两个方面重新型构了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市场规则的合理性和独立性得到认可,个人的经济冲动和在市场中的主体性得到承认;另一方面,市场机制和利益诉求合法性的确立,又必然带来了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并使建立在计划经济之上的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话语面临转型的压力,于是,主导意识形态转向了用代表社会整体利益并具有普遍性的法制话语和公共利益话语来调整政治、社会、经济之间冲突的。换
句话说,就是要在普遍性的法律和社会合理性框架内实现人们的利益诉求。应当说,这种新的社会设计固然适应了经济发展的要求,但它并没有成为当时的社会共识和普遍的社会实践,而是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传统的反市场意识依然强大,并具有非常广泛和深刻的社会基础;一是体制转换所带来的一定程度的利益分配的失范。
在这种情况下,动用大众传媒来建构公正的社会形象和进行社会监督就成为主导意识形态协调社会冲突、统一社会意识、维护政治权威、唤起人们认同的重要手段。于是,国家舆论导向就由正面宣传为主转向强调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8。从1992年起,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群众和传媒的舆论监督作用。1992年10月12日,江泽民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说:「强化法律监督机关和行政监督机关的职能,重视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逐步改善监督机制,使各级国家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置于有效地监督之下。」91994年1月24日,尉健行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反腐败要有强有力的舆论声势,形成大气候」,「要宣传典型事件公布于众,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10。中宣部部长的丁关根也强调电视台要「增加述评性节目,请领导人到电视台讲政治、回答问题,就某些社会热门话题,或群众疑虑的问题邀请专家、群众座谈,让群众相互启发,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11,从而达到对真善美的「提炼、升华,给人以启迪,给人以振奋」,对「假恶丑消极现象,应该予以揭露,敲响警钟。」12高层对大众传媒建构新的社会形象和舆论监督功能的强调意味着主导意识形态对社会理解的几个变化,即承认社会利益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的公开化、社会管理方式公共化和社会舆论的合理性。
作为国家传媒重镇的中央电视台无疑是这次主导意识形态通过传媒来整合社会、监督社会利益集团、建构公正的社会形象的重要阵地。而《东方时空》、《焦点访谈》等则直接就是这一主导意识形态战略转换的产物。1992年12月,中宣部新闻局局长徐心华找到中央台台长杨伟光,「谈到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各种媒体──报纸、广播、电视应该注意抓热点问题,应该让工人、农民、战士、干部、学者对热点问题发表评论,通过讨论来引导舆论。」13在得到中宣部下发的关于媒体注意抓热点、群众关心的问题的宣传工作要点后,中央台开始筹划《东方时空》,并于1993年5月1日播出。其四个板块之一的《焦点时刻》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由于节目时间短、又只是《东方时空》的四个板块之一,再加上节目的播出时间又被安排在上午的非黄金时间,因而,《焦点时刻》的影响没有产生理想的舆论影响力。为此,杨伟光向时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的沈纪提出搞一个热点节目,放在《新闻联播》之后的黄金时间播出,这就是《焦点访谈》。为了把好舆论监督节目的度,中宣部部长丁关根专门召开一个座谈会,研究并确定《焦点访谈》要做好以下方面:在选题上,要选群众关心、街头巷议的,领导重视、提到党委议事日程的,带有普遍性的、不但要解决而且可以解决的问题;要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原则,不能天天都是揭露和监督;要与人为善,不要居高临下,教训人;节目的目的是为了团结稳定,化解矛盾,平衡心态,推动工作。这样的政治规则决定了《焦点访谈》的关键是正确地把握舆论导向。因此,《焦点访谈》从开播之日起就具有了独特的社会功能:通过舆论监督、引导、平衡来进行社会整合。「《焦点访谈》要突出舆论监督的特色,不过有一点必须明确,尽管我们是做舆论监督的,但是我们的位置要摆得非常正,……要本着一种建设者的思维,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帮助政府来工作,绝不是添乱。」14
这种社会功能决定了《焦点访谈》的新闻再现话语将采取如下叙事规范:一方面,突出事件性和真实性,注重再现新闻事件中的细节和整个新闻活动过程中的矛盾(包括新闻当事人之间以及新闻当事人与新闻报道者之间的矛盾),强调新闻当事人的现场表现,「用事实说
话,一要说『事』话。要遵循新闻规律,突出时代感和主旋律,报道生动鲜活的事件。二要说『实』话,真实地反映事实的真相,报道社会生活中的『真材实料』,而不是『人造材料』。」15即所谓「主题事实化、事实故事化、故事人物化」。这样,《焦点访谈》以事实的具体性代替了规划设计的构造性,以事件当事人的自我表达代替了自上而下的话语整合,以差异性的观点代替了有机统一的修辞,以事件的过程及关系的呈现代替社会动员。另一方面,《焦点访谈》也不是对新闻事件的完全的自然主义地再现,而是要诉之于国家意志和社会正义,以此来组织再现话语并对新闻事件中所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评价,将再现的事件和个人利益的表达控制在主导意识形态所认可的范围之内。具体说,就是在新闻再现过程中,突出普通群众利益的合理性、社会舆论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和不合社会规范者的谴责、国家意志的代表(包括高级官员、法律工作者等)对事件及其当事人的权威判断和最终裁决以及新闻当事人矛盾的表现等,通过这些叙事安排将人民利益、社会正义、国家意志统一起来,并赋予后者以前者的代表身份和最终权威身份,而把问题的原因限制在部分个人、地方利益对群众、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的破坏上。
这种叙事规范使《焦点访谈》获得了一个再现事件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与冲突、标举客观理性立场的视角。这与一直以来直接作为政治动员工具的传统新闻话语拉开了距离,也成为《焦点访谈》说服受众、赢得高度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的主要修辞策略之一。中国的新闻话语一直以「喉舌论」为主导,即使是新时期,关键的问题还是「新闻报道必须以正面报道为主的方针」,「一切鼓舞和启迪人们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而奋斗的新闻舆论,都是我们所说的正面,都应当努力加以报道。」16这种新闻话语的叙事特点是:预设了超个体、超事件的宏大存在为社会结构的支配性力量和合法性来源,所有新闻事件不仅必须符合这种宏大存在的自我理解,而且必须作为有机部分来体现宏大存在的历史趋势和整体精神,新闻事件与宏大存在不一致的方面则没有值得肯定的价值。这一新闻叙事规范尽管一直是中国新闻叙事的主流,但其明显的意识形态诉求和过于突出的整合意识使它不仅不能反映中国社会日益多元化利益的表达要求,而且逐渐失去了社会的忠诚度,修辞策略与话语所要达到的政治目的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焦点访谈》中新闻人物不再用一种声音说话,而是可以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对事件表现出不同的认知与评价,「我们应该坚持让观众说话,或者让百姓说话,让群众说话。这个可能是我们这一类评论题材的电视节目获得轰动效应的一个最本质的东西。从我们的传播物件,变成我们评论的主体,这个可能是一个可喜的飞跃。」17这无疑更适合社会转型和重构期的中国社会的表达欲望,也更能有效地引导和规范社会意识。
以《焦点访谈》1996年9月21日报道的〈义务教育何出高价〉为例。这则新闻报道了山东师大附小拒绝招收学区内的适龄学生并用变相方式向学生收取高达6,000元钱的事件。在关于这个事件的再现中,政府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以及学生都从各自视角针对收费行为表达了自己看法,学生家长既有强烈表达不满的,也有无可奈何的,更有愤而反抗以争取自己权利的;由于学校收费与法不容,所以学校领导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并用各种方法回避面对问题的质询;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国家法律都申明孩子上学的权利,并尽力使国家的法律与公民的利益要求去的一致。主持人最后则用《义务教育法》和主管部门的协调来质问山东师大附小行为的合法性根据,以此表明国家意志的普遍性相对于个别非法逐利行为的公正性与权威性18。
这样一来,比较传统的电视新闻叙事,《焦点访谈》「用事实说话」的叙事规范就给人们这样一种印象:即《焦点访谈》避免了报道者主观性和社会权力关系对再现话语的扭曲,使
事件本身及其所携带的价值透明地呈现出来,从而把真理的再现权交给了事件本身,使各种社会主体在法律的范围处于平等地位,获得公平地表达利益的话语空间。
二 作为主导意识形态重构实践的「用事实说话」
应当说,《焦点访谈》确实提供一种新的叙述个体、地方、社会和国家之间关系的话语,在这个话语空间中,不和谐、乃至冲突的声音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表达。但是,如果因此就将《焦点访谈》视为对真实性的回归,也是一种过于简单观点。怀特认为任何一种新的叙事都不是关于事实的透明再现, 而是「朝另一个意思、观念和有关『现实』中的正确性、规范性和证实性等的理想的偏向。……就是从关于事物如何相互关联的一种观念向另一种观念的运动,是事物之间的一种关联,从而使事物得以用一种语言表达,同时又考虑到用其他语言表达的可能性。」19也就是说,新的叙事是在建立一种新的事物之间关系、并对事物特征及其表现进行规范。从这种意义上说,《焦点访谈》建立在「用事实说话」基础上的叙事规范本质上也是在建构人们对社会及自己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新的想象。
就中国现代性话语史来看,对「事实」的诉求一直具有特殊的政治和社会意义。在中国现代革命和建设的两次关键时期,正是对实事求是的诉求带来了中国现代化设计的转型和发展转机,因而,对「事实」的诉求在中国现代话语空间中就不仅是一种认知、再现、阐释世界的方式,更是一种新的政治意识形态的重建:首先,对「事实」的诉求为批判教条化意识形态霸权提供了合法性依据,每次诉求于「事实」都意味着对政治和社会中所存在的部分问题的发现与批判,这种批判为新的再现现实和建构现实之间新的关系创造了空间,也有力地推动新的政治实践并为之提供话语的支援;第二,诉求于「事实」,就是将一种话语同科学的认识方法和真理的权威联系起来,而后者不仅是现代性话语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五四」以来现代性话语的根本,因此,诉求于「事实」就可以给说话者的话语主导权提供历史的和理性的支援。如果从这样复杂的中国现代化话语史来看《焦点访谈》,就可以看出,《焦点访谈》的事实性诉求本质上是新的社会关系、社会意识和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也是为新的政治实践提供新的意识形态支援。「《焦点访谈》本身存在就意味着中国新闻取向的转换,但是我们仍必须指出这种转换是在中央和地方关系发展结构下的特定产物。其根本性质乃在于中央政府在过去不需要而且也没有必要运用新闻手段去制约地方政府,而在利益分化的格局中,中央政府不仅要依赖过去的行政手段,而且也需要运用媒体手段通过批评和揭露某个地方政府的弊政来警告其他地方政府──在这个意义上讲,《焦点访谈》乃是中央政府在新的历史进程中所创造的一种新型的治理技术手段,也正是根据此一理由,我们可以说《焦点访谈》的距离新闻监督地位尚属遥远。」20这一概括尽管存在一定的偏颇,即过分强调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低估了《焦点访谈》社会动员和舆论监督的意义以及其客观上所产生的促进社会民主的作用,但它也确实看到了《焦点访谈》的意识形态特性。
实际上,《焦点访谈》创办之初,制作人就确立了明确而深刻的意识形态自觉,「电视节目制片人要树立明确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这种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的集中体现就是节目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人民的利益,形象的说法就是『喉舌意识』,……节目中出现的任何记者、主持人都不代表自己,而是代表中央电视台,而中央电视台对国内观众来说代表党和政府,对外则代表国家和民族。」21同时,该栏目还建立了严格「三会一报」的制度。这种自审意识和制度决定了《焦点访谈》的事实要按照社会现行合理性和合法性原则来选择、组织与再现。这样被再现出来的事实固然是真实的、并具有一定程度的冲突性,但是,它必须被控制在不引起人们怀疑社会秩序的范围内,并能够引导人们去肯定解决冲突的力量的合
法性和权威性。在制作关于流浪儿童的节目时,《焦点访谈》的制作人设想:「假如目光狭窄地只盯在中国的流浪儿童上;假如我们充分地、自然主义地、一览无余地展示流浪儿童的悲惨境界;假如我们不去反映政府为此做出的大量的、兼顾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也许,它的『观赏性』会更强;也许,会显得更『客观』一些。但是,假如这些『假如』都变成了现实。它会产生甚么样效果哪?映入观众眼帘的是一幅幅痛苦的、心灵被扭曲、身体受摧残的儿童形象,人们会产生疑问,政府为甚么不管不问?」,于是,在〈回家的路有多长──对流浪儿童的追踪采访〉节目中「就有选择地表现流浪儿童的生活状况,又实事求是地分析这些儿童流浪的家庭原因和社会原因,还反映了党和政府为此所作的卓有成效的工作」22。因此,「用事实说话」不单纯是要做到客观,而是将客观与秩序结合起来,并把秩序的要求放在客观之上,它表明了《焦点访谈》的事实性诉求是通过选择、组织、再现机制,在复杂凌乱的资讯和事件中梳理出有意义的和可以被理解的关系,以形成有序、发展和总体合理的社会形象,从而「使人们得以免除无所适从的状况,为未来的行动做出计划」 23,达到整合社会的目的,也即《焦点访谈》主创人员所说的「更重要的是树立政府的威信,增加群众的信任,使他们看到了正义的伸张,看到了希望」24。在这里,政府的权威、社会的正义、群众的认同、人们的未来都需要在叙事中得到想象性的统一。
《焦点访谈》的叙事也确实在尽量建构这种想象性的统一。《焦点访谈》的叙事由评论和新闻事件的再现两部分构成。评论在整个新闻报道的进展中大体上分布在三个阶段:主持人在叙事的开始介绍与新闻事件相关的社会共识、政治法律规范或者事件的背景等,这直接规范了其后叙事的意义方向和人们理解新闻事件的可能性;其后,解说词或记者的现场评述随时出现在再现过程中,规范新闻现场和人物的自我表达;最后,主持人以权威话语体系、社会普遍共识或者理性等的代言人的身份,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对事件做出分析、判断并指示「应当」的行为。在新闻事件的再现过程,《焦点访谈》也会通过事件的选择、镜头语言的使用、叙述话语的安排等来建构想象性的统一。如1995年12月22日播出的〈打假的困惑〉,一开始主持人说:「一说起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我们就会想起一句老话:『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然而,前不久记者在河北省廊坊采访时对这句话产生了新的疑惑。」这里主持人先通过传统共识来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定性。在报道过程,文本通过镜头语言和解说不断地规范对事件的理解、评定事件的性质。如「画面从残缺、零乱的石棉瓦屋顶,摇至肮脏的造假设备上,画面陡转为春联横幅『心想事成』,给人以啼笑皆非的感觉,产生了强烈的讽刺意味。」这个讽刺性的镜头将当事人意图的荒诞性与行为的不合规范性显现出来。解说词「村长不情愿地带着稽查队人员向前走去」等关于当事人主观状态的描述,似乎是一种真实地再现,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不情愿」这个词,可以发现其微妙的意识形态功能:首先,表面上看,「不情愿」这个词的主词是「村长」,但事实上,这个词是《焦点访谈》对新闻当事人心理状态的一种主观臆测和定性,其目的是要「以某种方式影响我们理解世界的方法」25,因为新闻当事人现场的反应既可能是「不情愿」心理状态的外现,也可能是其他心理状态,而《焦点访谈》将人物的反应定性为「不情愿」,就使当事人的反应只具有一种意义,即对事件再现的躲避,这就意味着新闻当事人的行为和自己对行为的评价之间之间存在明显的裂缝,这样一来,新闻当事人的行为就被他自己的反应否定了。第二,作为出现在代表社会普遍价值的《焦点访谈》叙事中的符号,「不情愿」一词不单纯是对新闻当事人的主观态度的定性,它还「会散发出特殊的象征性资讯」26,即新闻当事人的行为与整个社会的价值体系处于对立的位置。最后,主持人说:「能够认识到造假对经济长远所产生的破坏作用,那么就不该为了眼前的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假货泛滥,人家上当一词,还敢来第二次吗?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屡禁不绝,除了犯罪者为了眼前的利益胆敢违法犯罪,是不是还存在着一些地方为了局部利益对大家喊得重、打得轻的现象呢?」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