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明显偏低界定正当理由

2020-06-03 13:59

价格明显偏低界定正当理由

关键词:

明显:差距较大,10%以上!

偏低: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单层平均价?

正当理由?

挡光、缺面积、旁

边是电梯井、楼上是设备层、这一户型的保温有问题、外墙空鼓裂缝,或者购房者第一个签约起表率作用、装修标准、购房者签署声明放弃一切追索权利等等,风水不好,没人买,也能成为一个理由吧。

参考:苏地税规

(2012)1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公告

(三)房地产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收入确定

对纳税人申报的房地产转让价格低于同期同类房地产平均销售价格10%的,税务机关可委托房地产评

估机构对其评估。纳税人申报的房地产转让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交易价,又无正当理由的,应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价格确认转让收入。

对以下情形的房地产转让价格,即使明显偏低,可视为有正当理由:

1、法院判定或裁定的转让价格;

2、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房地产的价格;

3、政府物价部门确定的转让价格;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案例:


价格明显偏低界定正当理由.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中断实验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