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国土资?2007?64号
政和县国土资源局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0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发?2004?10 号)精神,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与业务素质,提高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不懈的努力。现就我局依法行政和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有力措施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于2004年3月28日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县文件精神,一面组织力量对国士资源系统涉及行政许可与收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坚决予以废止。同
时,对于事关国士资源管理职能的许可事项、收费项目认真梳理,依法核定呈报。计:1.审批事项7个;2.审核事项18个;3.核准事项1个;4.备案事项4个;5.实行市场化运作事项2个;取消审批事项1个。一面由分管副局长带领国土资源局副股级以上干部及业务骨干30多人,自2004年4月12日起,分两批赴武夷山参加由南平市国土资源局以及由政和县人事局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学习。同年12月28日,按市国土局的部署,在全系统开展最新土地管理法律政策知识竟赛,共有60多人参加竟赛,40多人取得良好的成绩。有力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识。
2005年11月,为了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审批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5]203号)和《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政人办[2006]8号),我局对本局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按照梳理情况,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为36件法律、法规、规章,其中有24项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行政行为。
同时,全面推进与深化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改革工作,实行“阳光行政”。
二、服务县域经济建设 依法把好用地审批关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是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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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此,我局实现“两个突破”,采取“两个结合”,把好“三个关口”,既保证了我县工业项目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的供应,又不占或少占耕地,保护了宝贵的耕地资源。“两个突破”,一是认识上的突破。用发展的眼光辩证地看待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关系,为经济发展出谋献策,进一步拓展作为空间。二是服务上的突破。变被动管理为先期介入主动上门服务;“两个结合”,一是把保护耕地工作与发展地方工业经济相结合。如通过引导东平木制品厂等四个工业项目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在保护了80亩优质良田的同时,还节约开发资金130余万元,达到保护耕地与盘活存量土地、发展工业经济三不误的目的。二是引导工业项目因地制宜相对集中发展和依托项目平台带动零星项目分片发展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利用山坡地和闲置地,构建沿路工贸走廊。据统计,在全县工业项目用地中,耕地仅占两成,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耕地也得到有效的保护,达到发展和保护协调双赢的目的;把好“四个关口”。一是规范用地报件,把好审核关,对上报审批的建设用地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等,对符合要求的,及时按时限要求上报。二是坚持用地“四到场、一监督”。即坚持建设用地批前实地勘察、批后定点放样、在建时监督检查、竣工后验收登记的四到场跟踪检查反馈措施和报批、用地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把好用地收费关。严格按物委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加重负担乱收费或私自少收费。2003年,全县共上报审批(非工业)建设用地267宗,用地面积113.24亩。其中,国家单位用地12宗,面积78.13亩;个人用地255宗,面积35.11亩。
三、实行听证制度 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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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举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听证会”和“基准地价调整听证会”,邀请县人大、县政府办、林业、安全、环保、水利、建设、物价、总工会、计划、房管等单位及县人大代表、村委会代表共30多人参加了听证会,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听证会上,代表们分别为矿产资源规划和基准地价调整,提出了10多条建设性的意见。我局根据各位专家和代表的意见,认真分析,反复斟酌,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准地价的制定与调整更加客观性、科学性。
四、完善和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全面健全和规范土地市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提升市场化服务水平。如2005年1-5月份全县共收储地块3宗,面积27824.4平方米。拍卖住宅规划区冠祥路南侧地块共12宗,总面积1087平方米,成交价277.4万元,比总底价179万元,递增98.4万元。今年上半年共投入收储资金20.91万元,收储国有工业用地1宗,面积6970平方米。在“5.13”武夷旅游投资洽谈会土地专场拍卖会上,推出3宗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总面积10409平方米,出让总价5820万元。按规定协议出让工业用地4宗,面积88896.19平方米,出让总价564.62万元。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100%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五、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矿业权市场逐步规范 通过矿业秩序治理整顿,严厉查处违法探矿、采矿及严重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认真抓好矿业权出让的前期工作,严格按公开方式授予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从有序走向规范。2005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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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挂牌出让采矿权6宗,成交价款30.2万元。今年上半年完成采矿权挂牌出让1宗,成交价2.4万元。另有3宗采矿权已进入挂牌阶段。 六、推行政务公开、公示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在每月5—7日将国土资源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收费标准、以及土地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等信息如实向社会公布。同时,利用内部的政务公开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制定完善了“国土资源六项制度”,即:《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七、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有效监督 促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
(一)严格按《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精神实施行政许可;(二)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各国土资源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宅基地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三)以执法监察队伍为龙头,形成县、乡、村、自然村四级监察网络体系,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今年上半年共发现、制止违法用地14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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