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企业负责人来政策法规科咨询:违法建筑的工程造价如何评估方合法有效。经询问,该企业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厂房受到我局调查处理,后经规划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应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同意补办规划手续。据此,办理此案的中队告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需对该企业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因当事人不能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单,无法给出合理的工程造价,故来咨询。我科室人员热情接待了来访人员,并就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做了解答,向当事人提供了一份市政府2012年度公布的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中介机构名录单,并附上了具体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当事人表示支持和感谢。
★知识链接:
一、造价及违法收入计算方式
对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应当以新建、扩建、改建的存在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建筑物、构筑物单体造价作为罚款基数。已经完成竣工结算的违法建设,应当以竣工结算价作为罚款基数;尚未完成竣工结算的违法建设,可以根据工程已完工部分的施工合同价确定罚款基数;未依法签订施工合同或者当事人提供的施工合同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评估确定。
二、中介机构的确定
对于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的,可由当事人自行委托。被委托企业在市政府每年度公布的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中介机构名录中选择。( 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