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规定
1.总则
1.1印章是代表公司权力的信物。为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使用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公司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 2.印章的刻制
2.1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印章管理-01)”,经领导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统一办理刻制手续。 2.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3公司级印章、公司各部室、分公司、项目部印章的刻制,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由公司经理办公室刻制。 2.4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的刻制,由项目部向所在分公司提出申请,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分公司经理办公室刻制长条形专用章,分公司经理办公室在每年年底将全年印章刻制情况报公司经理办公室备案。
2.5印章在使用过程中损坏、遗失或被窃,如仍需使用,可按2.3程序重新刻制。 3.印章的启用
3.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3.2印章领用应填写“印章领用登记表(印章管理-02)”,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章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公司各部室、分公司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启用前应颁发启用通知。 4.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4.1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保管人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4.1.1公司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手章由公司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4.1.2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 4.1.3公司各部室印章由各部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1.4各分公司印章由各分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1.5各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指定专人保管。
4.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收到日期、启用日期、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4.3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内。印章必须在办公室使用,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或随身携带,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带出,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4.4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公司部门查处。
4.5印章移交须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交接时间、图样等信息。 4.6有下列情况,印章必须停用: 4.6.1机构变动或机构名称改变; 4.6.2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4.6.3印章使用损坏;
4.6.4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或停用。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交印章颁发部门封存或销毁,填写“印章封存/销毁登记表(印章管理-04)”,建立印章封存、销毁记录。 5.印章的使用 5.1使用范围
5.1.1凡属以公司名义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法人章。 5.1.2凡属公司直接签定的合同一律加盖公司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 5.1.3凡属分公司管辖地载内业务视情况分别使用分公司印章以及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5.1.4公司各部室、项目部印章只限内部业务使用,不得用于对外经营及各
种经济活动。
5.2使用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审批权限分级掌握,使用哪级印章,由哪级领导批准,并由其负责,凡不符合要求的均应拒绝用印。用印人须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印章管理-03)”,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等,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
5.3使用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应对所请求用印的文书内容、格式、相关手续等进行把关检查。
5.4盖印要保证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图形清楚,并要盖在落款的单位和日期之上(骑年压月)。所有合同、协议及重要法律文书应加盖骑缝章。 5.5代章。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印章,可采用代章办法,代章必须使用上级部门印章,并在落款处加注“借印”、“代”字样。
5.6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6.附则
6.1未按本规定要求刻制、保管、使用印章,视情节轻重,按照公司《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2本规定由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印章刻制申请表…………………………………印章管理-01 印章领用登记表…………………………………印章管理-02 印章使用登记表…………………………………印章管理-03 印章封存/销毁登记表………………………….印章管理-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