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评论型申论文章写作技巧概括 2010-03-16 12:16 | (分类:默认分类) 预计分析评论型试题在2010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中的分值中将再有所增加。这种题型的处理一般按照1+4的模式回答。此处的1指的是回答时的第一句话,譬如:“这个材料讲的是--------的问题”,“这是个-----的事情”等。而所谓的4指的就是“现状(问题、关系、焦点等)”、原因、结果(影响)、对策”这个逻辑关系。
涉及到这儿,我们理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分析题的基本方法和对策建立一个形象的知识体系。对一片大文章而言,完成它就是完成一项大工程,从头到尾,讲究十个字:一枝独秀,二郎担山,桃园三结义,四大护法,五虎上将,六朵金花,七剑下天山,八大金刚,九九归一,十全十美。若单纯就措施来说,结合思维分析方式, 从宏观上分析,讲的就是4+2+1体系。请看左右上肢,我们可以界定为一个是法律法规,另一个就是制度;下肢一个是政府行为,一个是社会行为。上下肢之所以协调,在于头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躯体协调,和谐统一,才有利于自身科学发展。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体现出以人为本(4+2+1体系中的1)。
具体说,两个上肢就是法律先行,制度保障。在组织这方面语言时,一些必备行政上的基础理论是有益的,如激励制度 、利益相关制度 、分工制度、规则制度 、奖惩制度 、决策制度:包括社情民意反馈制度等等。事实上,即使你记不住这么多,在成文时也会下笔如有神。具体说,在阅读时仔细观察一下,第一、文章中有关法律制度是否出台?如没有,那你就可以写上加快立法,建立制度,即建章立制;如果出台法律制度了,那就完善法律制度;第二、建章立制的作用是什么?规范行为,打击犯罪。或许有人问了,就这两条,字数太少了。不少,关键词加上主谓宾状语等就会字数够了。譬如,国家立法部门加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法律),做到有法可依,对。。。进行严厉的制裁和打击,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以起到奖惩分明,规范行为的目的。也可以予以补充:在原有立法基础上,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使其具有更细化和更针对性之效,更加有利于规范行为,更加有利建立社会公正,更加有利于社会和谐。
两个下肢指的是行政行为和社会行为两个手段。一个人走路,必须两条腿走路,才会步调一致,和谐统一。这两条腿就是政府和社会。首先谈政府行为,在解决具体困难时,政府可以采用以下手段予以解决:建立有关机构,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联合公安、工商、执法、新闻、市民代表、民间组织等多元统一的联合体制。政府的行为都带有强制性,同时,增加财政投入,加大科技支撑,这都是政府行为。另一条路就是社会行为,社会上主要的力量就是社会舆论监督,这一点在记忆时可以结合政府体制内监督一起回答,概括起来就是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督效果。法律再好,制度再完善,在执行时缺乏监督,一切空谈。毕竟,“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作为服务型政府,当然要让公权力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十六大提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利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具体的措施是:加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热线(举报信箱)、接受媒体监督、舆论监督,建立完善系统严格的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 加大整顿力度, 保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于一切忽视。。。违反。。。的行为,要大胆揭露,公开曝光,把。。。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法和?制?,作用是保障;下肢是行政行为和社会行为,作用是落实。只有以上五部分整齐划一,方可起到和谐发展之效,而这一切都为了“以人为本”。
从微观来说,大家看一下一个人的头部。“头”是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头里面是大脑,大脑产生思想,提高意识,具体到个人,就是提高认识,加强观念;具体到政府,这种观念就以政策的形式表现出来。政府的产品之一就是公共政策,就像法律制度一样,政策是极其重要的措施。
上面是两个眼。看问题要两个眼看问题,“独眼龙”或者“鸳鸯眼”都不能全面看问题。只有两眼同时看,才会避免偏激或者看不全面,这就是说,一分为二地看问题才会全面、客观、深刻而准确。
下面是鼻子。鼻子是连接内外的器官。这儿鼻子就是利益分析法,即凡是纠纷、矛盾,其本质都是事关利益问题,所以在分析问题时深挖掘,找出当事各方利益纠葛,问题方可迎刃而解;而两个鼻孔指的就是内因外因全方位分析方法。
现在谈一下分析的原因的常见方法,即刚才所涉及的一分为二、内外因和利益为主导。从战略上我们清楚从哪几种思维切入,但是,难点在于具体采分点的把握问题。经过实践,参与分析法是一种非常见效的实战思维方式。具体说,一件事情可能有几方参与。在分述句里,我们可以就各方的行为进行分述答题。例如:2009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试题申论第二题:请联系材料就云南丽江“玉湖水利群体性事件”案例,反思为什么经济发展了,但是一些地方非理性群体性事件为什么经常发生?
【分析】这道题是当年考试试题中第一步,仅仅让考生找出原因。按照我们回答问题的理论体系,第一,先按照本质的问题,利益(矛盾)分析法来处理问题。这里的利益其实就是项目组内开发商与群众之间利益协调不当而产生的矛盾。为什么难协调?一方面,基层政府财力有限,不能从根本上对利益差予以补充;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关注眼前利益,从而淡漠法律之权威。把当事方找出来,用利益分析法、矛盾分析法找出根源来。
再向下试着分析。从一分为二的角度来看,群众分为两种,一种是主流,是好的,仅是在利益协调不力时处于泄愤而参与群体性事件;另外一种占有少数,他们是故意蛊惑无辜群众、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群体性事件。
从内外因的角度来分析,群众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如下:内因:1、关注眼前利益;2、自己的利益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矛盾。3,法律意识淡漠
外因:首先界定外因的参与方主要有几个。根据文章材料,一是体制的原因,基层组织弱化,权威结构失衡是根本原因;二是经济的原因,基层政府财力不足,不能承担应有的公共服务能力;三是有关村干部协调不够,处理不当。
按照这个逻辑,整理答案如下:基层组织弱化,权威结构失衡是体制性的根本原因;基层政府财力不足,不能承担应有的公共服务能力;部分村干部协调不够,处理不当;部分群众关注眼前利益,法律意识淡漠;项目区内的群众利益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矛盾;少数不法分子故意蛊惑无辜群众、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群体性事件。
以上这道试题仅仅涉及到原因分析,所以,现象、原因、结果、对策这四步不用都用上。但是,下一道试题我们就不得不全面考虑了。
★2006年山东省考公第三题“是非在心口难开反映出社会转型期一种精神的缺失,请你对此因由进行评析。字数不超过400字”
【分析】这道试题答案理应分为三部分:一是概念界定,什么是“是非在心口难开”,即它是什么?二是其原因是什么〔在原文肯定可以找到〕。从纵向也就是深度上挖掘,利益趋向是根本;从横向也就是广度上分析,全面的分析方法就是内外因分析。三是评析,按照我们分析问题的逻辑-----现象、原因、结果、对策,我们可以知道下一步理应是结果和对策,也就是评论。
这样一来,整个答题的逻辑如下:一是现象描述,二是原因分析,三是结果或影响,四是对策,要求上升高度。现在把当时文章每段大意的关键词列举如下: 1、《光明日报》发文弘扬正气-----理论 2、证人出庭作证难-----事例
3、哈尔滨为例:证人出庭作证难---事例 4、古代大家义利之辩-----理论 5、关怀弱者-------------理论
6、厦门为例:证人出庭作证难---事例 7、公平正义,协调利益、和谐社会-----理论 8、李先生为例:证人出庭作证难---事例 9、道德义务-------------理论 10、强调“义”---------理论
11、证人作证应有经济补偿权————理论 12、证人拒绝作证的原因------------------理论 13、证人拒绝作证的原因------------------理论 14、外国证人作证保障措施———— 案例 15、我国鼓励见义勇为措施------------- 事例 16、深圳尝试证人保护制度------------- 事例 17、我国证人保护方面实践---------------事例 18、更要对实名举报保护------------------理论 19、见义勇为表彰---------------------------事例 20、建立保护证人的法治环境------------理论
从上面关键词可以知道,“是非在心口难开”其实在理论上讲就是证人作证难,而原因就在第12、13两段当中去找。
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证人作为自然人,是借助其感觉器官对案件事实进行感觉,有极丰富的心理。有的害怕作证会受到威胁或人身报复;有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少惹麻烦”;有的怕耽误时间;有的因与犯罪人有较亲密关系,出于感情不愿作证;有的被金钱收买或其他利益所诱惑而拒证;有的证人与被告人或被害人有私仇,借机报复;有的证人目击有伤风化的犯罪行为,羞于启齿;有的同情犯罪人的遭遇或其家庭情况;有的证人有一定地位或身份,怕作证有失面子。上列中,证人对可能受到的威胁顾虑最大,许多人对现实生活中证人作证遭到报复的例子心有余悸,不敢冒险。事实上我国每年发生残害证人及其家属的案件并不少见,但能及时对加害者进行惩治的事例又寥寥无几,对残害证人的现象惩治不力还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因为如果在某个案件中,发生了这类事又没有受到惩罚,消息很快会传开,其他案件的证人就会拒绝作证。
在绵延数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思想一直占正统地位,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虽然存在许多优秀的东西,但也遗留下大量落后消极的文化内容。如:传统文化中的封建意识、中庸之道、隐忍退让,这些观念必然使人贱讼、耻讼,认为涉讼是道德败坏的表现。还有“和合文化”为底蕴的社会伦理要求,人们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祈求相安无事,进而在诉讼中形成拒证以求互不得罪,明哲保身,认为出庭“过堂问审”是不光彩的事情。中国乃是一个高度熟人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交往中,人际关系、人情关系无疑占有重要份量。实际上每个人都身不由已地处在一个人际关系的网中,被告人与证人之间熟悉的可能性很大,人们不愿冒险地去破坏这张网,甚至有的还可能在被告“遇难”之时施以援手。另外,人们享有权利必须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则应承担责任。权利、义务和责任是作为一个完整法律规范的必备要素,因为“如果没有规定制裁的命令,那就不会有任何法律的义务”,这里的制裁命令即法律责任。因此,证人履行作证义务应当与其作证享有的权利联系在一起,而作证义务的履行又应当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联系在一起。然而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对证人权利的规定不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失衡。
根据上面两段文字,我们可以得出三个方面理由:一是从利益分析法的角度讲,“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二是从内因角度分析,传统文化影响个人,使得证人明哲保身;三是从外因的角度讲,法律对证人保护制度不健全。概括起来,三个关键词:天性、传统、法律三者使然。鉴于字数要求,摘抄、改写、概括原文即可。
现在尝试成文。如果自己的语言概括能力不太好,获得采分点的窍门在于:把文中总结性、概括性文字摘抄后稍微加工即可。要点如下:
1、利益分析法。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由于害怕报复、担心耽误时间、碍于情面、囿于利益、怕失去面子等复杂原因,许多证人拒绝作证。
2、内因分析法。传统文化中认为过堂是不光彩的事,所以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往往成为很多人出庭作证的障碍。
3、外因分析法。现有法律中,对证人权利规定不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失衡,对残害证人的现象惩治不力。
根据以上文字,根据[2006年山东省考公第三题“是非在心口难开反映出社会转型期一种精神的缺失]的题干要求,结合现象+原因+影响〔结果〕+对策模式,我们可以把答案整理归纳为:
在当前我国社会,各种案件的见证人,是非在心口难开,拒绝法庭作证,这是一种普遍现象。据统计,目前我国法庭出席作证的人数出庭率平均不超过10%。[Y1]
证人为什么“是非在心口难开?”这反映出社会转型期一种精神的缺失[Y2] 。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由于害怕报复、担心耽误时间、碍于情面、囿于利益、怕失去面子等复杂原因,人们在出庭作证前,势必考虑自己的得失,权衡利害,如果认为不利于自己,一般会拒绝作证;二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认为“过堂”是不光彩的事,所以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是现有法律中,对证人权利规定不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失衡,对残害证人的现象惩治不力。以上因素决定着证人是非在心口难开。
[Y3]
是非在心口难开,造成精神的缺失和社会正义感的缺失[Y4] 。
欲解决这个问题,根本在于法治先行。[Y5] ★2007年山东省考公第二题“个人网络募捐是把
双刃剑,有利也有弊”。请根据给定资料2所提出的案例作答。
1、找出个人网络募捐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并将其整理成一份《情况反映》 2、对西南大学生陈某网上“卖身救母”风波做出点评
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文体得当,字数控制在550字左右
2005年9月15日,西南大学文学院女生陈某,以“卖身救母”的网名在天涯社区重庆版发帖子,为身患肝病的母亲求援。帖子称,妈妈因肝病生命垂危,陈某卖掉了家里的住房,筹作手术费,让妈妈接受肝移植手术。可手术恢复不理想,专家认为应该做二次肝移植术,需要几十万手术费。陈某在求助信的结尾处写道:“我多么希望有好心的人能救救我妈妈!我宁愿卖掉我自己!”帖子发出后,该学生的个人帐号很快收到各地网友超过10万元的捐款。但随后一位网友发出的一篇题为《卖身救母的真相》的帖子,引来了众多网友对陈某“卖身救母”真实性的怀疑。该帖子说,陈某生活奢侈,身穿价值近千元的阿迪和耐克新款服装。该帖子称,陈某利用了媒体,其行为有欺骗性质。10月19日,天涯社区网上又出现了一篇《“卖身救母”事件调查实况》的帖子,发帖者与另一名网友赶赴重庆“独立调查”发现,陈某的母亲是沪州检察院职工,第一次手术的费用是30多万元,由于享受医疗保险,医保机构按照标准支付了15万元,检察院职工为她募捐了2万多元。如果她进行第二次手术,需要30~40万元,医保能再支付15万元,但关于其母享受医保这一点,陈某始终没有提及。该调查引起了许多网友对陈某的不满,一些网友说:我们的社会需要真诚,我们应该建立一种完善的捐助机制,受助人理应公开情况。网友的讨伐与质疑,集中在陈某有选择地公开求援信息,影响了捐助人的知情权。这些声音在10月23日陈某的母亲去世之后开始变弱,但仍有网友不肯罢休,甚至表示要将陈某告上法庭。对此,陈某和她的亲戚表示,将选择一个适当渠道公布详细账目,同时希望能有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将真相告诉公众,他们还呼吁能够出现专门的机构监管网上民间捐助,这样当事人就不会再受到类似的伤害。
自9月15日陈某在网上发出救助帖子至其母手术后去世,再到后来迫于巨大的舆论和心理压力陈某休学回家,网络上各种观点包括对陈某、对“独立调查人”的支持与“讨伐”等,展开了尖锐激烈的争论,甚至出现了许多非理性的谩骂攻击。包括央视和许多重要的平面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