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 52号
关于阳泉市营、盂县、郊区、平定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
阳泉市人民政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阳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告》(阳政字〔2009〕37 号)、《关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体拟整合阳泉市地方煤矿的请示》(阳煤发〔2009〕562号)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阳泉市资源整合情况的报告》(晋煤销项目字〔2009〕146号)收悉。阳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2009年7月3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泉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营、盂县、郊区、平定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 同意阳泉市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单独保留,矿井能力由90万吨/年增加到120万吨/年。 同意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单独保留,矿井能力由150万吨/年增加到210万吨/年。
同意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处矿井单独保留,产能分别为200万吨/年和120万吨/年不变。 同意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盂县2处煤矿为1处,矿井能力由30万吨/年增加到60万吨/年。 同意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盂县2处整合为1处,矿井能力由45万吨/年增加到60万吨/年。
同意阳泉市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盂县2处煤矿为1处,矿井能力由18万吨/年增加到90万吨/年。 同意盂县恒泰煤炭实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盂县3处煤矿为2处,矿井能力由126万吨/年增加到180万吨/年。 同意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郊区2处煤矿为1处,矿井能力由24万吨/年增加到60万吨/年。 同意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平定县7处煤矿为4处,矿井能力由108万吨/年增加到240万吨/年。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一)市营
1、阳泉市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2、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为210万吨/年); 3、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矿井能力200万吨/年); 4、阳泉市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二)盂县
1、山西阳泉盂县清城工业聚源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2、山西阳泉盂县晋玉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3、山西阳泉盂县牛村和谐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4、山西阳泉盂县常顺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5、山西阳泉盂县皇后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三)郊区
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郊区漾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四)平定县
1、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2、阳泉煤业(集团)平定东升同意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3、阳泉煤业(集团)平定裕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4、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恒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二、重组整合关闭以下8处矿井: (一)市营
1、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坑 (二)盂县
1、山西盂县祥顺煤矿有限公司 2、山西盂县牛村安定煤业有限公司 3、盂县进昌煤业有限公司 (三)郊区 1、阳泉市野沟煤矿 (四)平定县 1、平定县冶西镇煤矿 2、平定县张庄镇上马郡头煤矿 3、山西鑫华煤业有限公司
《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注销以上8处矿井的相关证照。
2009年底前关闭的平定县冶西镇煤矿在整合改造建设矿中明确不利用的井筒,平定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坑等7处矿井(名单见附表)2010年底前关闭。在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生产的,需按过渡期间生产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达不到过渡期间生产条件的,不利用的井筒要及时关闭。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办发〔2008〕60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盂县、平定县和郊区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重新核实调整。
五、《方案》批复后,阳泉市、盂县、郊区、平定县人民政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及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手续。
六、对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会议已审查,涉及电力企业办矿等尚需省政府审定的,另行批复。 七、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十月一日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 71 号
关于阳泉市市营及郊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补充批复
阳泉市人民政府、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阳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告》(阳政字〔2009〕37 号)、《关于阳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部分方案调整变更的请示》(阳政函〔2009〕62号)和《关于阳泉郊区旧街煤业有限公司等三座煤矿重组整合情况的报告》(晋煤销项目字〔2009〕317号)收悉。阳泉市市营、郊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及变更方案已于2009年7月3日、10月30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泉市人民政府、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阳泉市市营、郊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补充)。
同意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市营2处煤矿为2处,矿井能力由150万吨/年增加到300万吨/年。
同意山西阳泉郊区和泰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郊区7处煤矿为4处,矿井能力由63 万吨/年增加到315万吨/年。
同意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郊区有限公司重组整合郊区3处煤矿单独保留,矿井能力由135万吨/年增加到255万吨/年。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一)市营
1、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程庄煤矿(矿井能力180万吨/年); 2、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燕龛煤矿(矿井能力为120万吨/年); (二)郊区
1、山西阳泉郊区牵牛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2、山西阳泉郊区和泰荫营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3、山西阳泉郊区坡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4、山西阳泉郊区神堂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5、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旧街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6、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鸿泰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45万吨/年)。 7、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保安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50万吨/年); 二、重组整合后关闭以下矿井: 1、阳泉市郊区牵牛镇村煤矿 2、阳泉市郊区山底村煤矿 3、阳泉市郊区老虎沟煤矿 4、阳泉市宏源煤矿
5、阳泉市钱庄实业总公司煤矿
《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注销以上5处矿井的相关证照。
2009年底前关闭的阳泉市宏源煤矿等2处矿井(名单见附表),在整合改造建设矿井中明确不利用的井筒,郊区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阳泉市郊区牵牛镇村煤矿等3处矿井(附表3)2010年底前关闭。在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生产的,需按过渡期间生产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达不到过渡期间生产条件的,不利用的井筒要及时关闭。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办发〔2008〕60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郊区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重新核实调整。
五、《方案》批复后,郊区人民政府、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及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手续,各类许可证、照变更以工商登记预核准名称为准。
六、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二00年十一月五日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 72 号
关于阳泉市平定古州丰泰煤业有限公司等9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
阳泉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阳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告》(阳政字〔2009〕37 号)、《关于阳泉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部分方案调整变更的请示》(阳政函[2009]62号)收悉。平定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及调整方案已于 2009年7月3日、10月30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泉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平定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
同意山西平定古州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17处煤矿为8处,矿井能力由333万吨/年增加到570万吨/年。 同意山西平定汇能煤业有限公司2处煤矿整合保留,矿井能力由99万吨/年增加到180万吨/年。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1、山西平定古州丰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山西平定古州富鑫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3、山西平定古州冠裕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4、山西平定古州中盛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5、山西平定古州伟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6、山西平定古州东升阳胜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7、山西平定古州卫东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8、山西平定古州陈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9、山西平定汇能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80万吨/年); 二、重组整合关闭以下10处矿井:
1、平定县东关联营煤矿 2、平定县冠山镇后沟村煤矿 3、平定县冠山镇大峪煤矿 4、山西平定双平煤业有限公司 5、山西平定德安煤业有限公司 6、山西平定兴达煤业有限公司 7、山西平定卓正煤业有限公司 8、山西阳泉五指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9、山西锁簧西峪煤业有限公司 10、山西新城煤业有限公司
《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注销以上10处矿井的相关证照。
平定县东关联营煤矿等10处矿井(附表)2010年底前关闭。在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生产的,需按过渡期间生产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达不到过渡期间生产条件的,不利用的井筒要及时关闭。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办发〔2008〕60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平定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重新核实调整。
五、《方案》批复后,阳泉市、平定县人民政府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及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名称预核准、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手续。许可证、照变更以工商登记预核准名称为准。
六、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二00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