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概念研究述评
沈建男
(南京财经大学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摘要:学术研究的起点,就是从对概念的界定,因为没有对概念的清晰界定或者完
整分析,就无法准确地去收集和分析各种资料,也就无法得出能够经得起推敲的研究成果或符合实际情况的方法和建议。所以,要进行第三方物流研究,首先需要对第三方物流概念进行描述和界定。本文从国内外两个视角按照时间顺序来理解第三方物流这个概念,然后从三个层面来剖析上述概念并得出作者对第三方物流的理解。
关键词:第三方物流;概念;层面
一、国外对第三方物流的理解
第三方物流(Third Party Logistics)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欧洲,但第三方物流服务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美国正式首次应用。并且在1988年美国物流管理委员会的一项顾客服务调查中,首次提出“第三方物流提供者”的说法。至今,对“第三方物流”这个概念的理解也是莫衷一是。
在美国的有关专业著作中,将第三方物流提供者定义为“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回报,承担货主企业全部或一部分物流活动的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形态可以分为与运营的服务,与管理相关的服务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服务三种类型。无论哪种形态都必须高于过去的公共运输业者(Common Carrier)合契约运输业者(Contract Carrier)所提供的服务”。
从企业经营角度看,有这样定义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是指传统的组织内履行的物流职能现在由外部公司履行。第三方物流公司所履行的物流职能,包含了整个物流过程或整个物流过程中部分活动;从服务提供者角度看,有定义:拥有一定技术和专业知识,提供如交通、运输管理、承运人管理、仓储、配送等物流活动中部分或全部环节的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的第三方公司;从战略角度看,有定义:工商企业与物流服务提供者双方建立长期关系,合作解决托运人的具体问题。通常,建立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战略联盟以使双方都获利。
那么国外一些著名学者是如何来解释这个概念的。Robert C.Lieb(1993)认为1,第三方物流指的是用外部公司去完成传统上由组织内部完成的物流功能,这些功能包括全部物流功能或所选择的部分物流功能。J.Bonney(1993)提出的,“第三方物流是指利用外部
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全部或部分的物料管理或产品配送服务”。Coyle等(1996)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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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是对单一公司提供全部或部分物流功能的外部供应者。
Magnus Berglund(1999)等提出4,第三方物流超越了传统基础物流一单对一单的服
务内容,增加了一些新的特点,如长期性——一年以上的稳定关系,正轨性——通过合同确定双方关系,密切性——第三方从货主的角度管理物流业务,以及服务的增值性——至少应该包括运输和仓储业务的管理和运作,并且涵盖相关的有管理性、分析性和设计性特点的增值服务内容。
David Simchi-Levi(2000)等认为5,第三方物流就是利用一家外部的公司完成企业全部或部分物料管理和产品配送职能。第三方物流是真正的战略联盟,明显比传统的物流供应商关系更为复杂。
J.M.Arick and C.S. Calkins的其著作中写到:“第三方物流是货主和第三方公司之间的一种关系,与传统的基础服务相比,提供更加广泛的、为客户定制的服务,其特点表现为一种长期的、互利的关系”6。是真正建立一种的互利互惠、战略联盟的关系。
美国物流管理协会于2002年10月1日公布的《物流术语词条2002升级版》的解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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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是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物流运作任务外包给专业公司称之为第三方物流提
供商。它们的存在加速了原材料和零部件从供应商向制造商的顺畅流动,更为产成品从制造商向零售商的转移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它们所提供的集成服务涵盖了包括运输、仓储、码头装卸、库存管理、包装以及货运代理在内的诸多业务。
在日本的物流书籍中,第三方物流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第三方物流是指为第一方生产企业和第二方消费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中间服务商组织的物流运作。另一种解释是:第一方物流是指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自己运作的物流业务,第二方物流是指提供诸如运输、仓储等单一物流功能服务的物流企业运作的物流业务,第三方物流则是指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系统设计规划、解决方案以及具体物流业务运作等全部物流服务的专业物流企业运作的物流业务。可以看出,日本学者的第一种解释更贴切我们对第三方物流概念常规的理解;而第二种解释把工业化初期就有的专业运输企业、专业仓储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区分开,把其理解为一种信息化、现代化、系统化、高增值水平的社会物流服务方式。
在国外,对第三方物流的理解还有:“第三方物流类似于外包或协约物流”;“外协所有或部分公司的物流功能,相对于基本服务,协约物流服务提供复杂、多功能的物流服务,以长期互益的关系为特征”8;“一个公司通过另一个公司进行全部或部分的物料或产品分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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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美国物流管理协会(CLM)的官方主页:http://www.clml.org
销”。
二、国内对第三方物流的理解
“第三方物流”这一术语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传到我国,并且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也开始了对第三方物流的探索和研究。目前我国对这个概念也是说法不一,但总体上与国外对第三方的理解还是一致的。国内具有代表性且学者较普遍认同的观点有:
彭望勤(1998)认为10,物流社会化,国外又称第三方物流,是指商流与物流实行社会分工,物流业务由第三方的物流业者承接办理。
张学艺(1998)认为11,“物流活动和配送工作由专业的物流公司或储运公司来完成,由于它们不参与商品的买卖,指提供专门的物流服务,因此是独立于买方和卖方之外的第三方,故称第三方物流”。夏文汇(2002)在《现代物流管理》一书中对第三方物流概念的解释上直接引用了张学艺的观点。
唐林方、田宇等(1999)提出12,“第三方物流是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按照特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个性化的系列物流服务,这种物流服务是建立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基础上的,企业之间是联盟关系”。肖胜萍、萧鹏(2002)提出:“第三方物流是指由物流劳务的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这种物流服务形式是建立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基础上的、企业之间的联盟关系”13。两者都涉及到了信息技术的应用,直接推动了企业物流管理的信息化程度。
2001年4月17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1年8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T 18354—2001 物流术语》对第三方物流给出的定义是:第三方物流是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14。概况性太强、囊括范围太广且没有针对性,而且主要从物流企业业务经营的角度来阐述。随后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为上述的修订版,其中提出“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提供专项或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以及系统运营的物流服务模式”②。其定义更注重为客户服务内容:为客户企业设计合理化物流系统,而不是简单的运输、仓储、配送等基础物流服务。
苏士哲(2001)于《英汉物流管理词典》中把“Third Party Logistics(TPL)”认为是“第三方物流公司,即一个公司提供物流服务,例如运输、仓储、存货管理、订单管理的信息技术等......专业物流者通过更严谨的内部成本控制和使用更好的技术以获得更大的利润,并增加附加价值......专业物流公司获得合约之前,可能须花费一段时间以分析未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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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2030food.org/readjypx.php?jypxid=45
来可能的物流营运,然后专业公司会将建议给可能的客户”。该观点把无形的物流定义落实到服务载体即有形的物流公司上。
牟旭东、陈健(2002)等认为16,“第三方物流是指既非商品供给方(生产企业)又非商品需求方(商业企业或生产企业)的第三方企业,通过契约为客户提供的整个商品流通过程的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商品运输、储运配送以及附加值服务等”。
徐勇谋(2003)认为,“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专业化的一种形式,指物流活动和配送工作有商品供方和需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第三方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提供从生产到销售整个流通过程的物流服务,包括商品运输、储存、配送、以及包装加工等一系列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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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杨茅甄(2003)从一个行业的视角来看待第三方物流,即“第三方物流服务业,本
身不拥有货物,而是为外部客户的物流作业提供管理,控制和专业化作业服务的公司和企业”18,更透彻的表达了物流的本质特性是服务。
魏农建(2003)在其著作《第三方物流企业营销》中提出,“第三方物流的概念源自于管理学中的外部协作(out-souring),指生产经营企业为集中搞好主业,把原来属于自己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服务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物流全程的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物流运作和管理方式。因此第三方物流又叫合同物流(contract-logistics)”。同时丁力在其著作《第三方物流企业》与陈文若著作《第三方物流》中,对第三方物流概念的叙述中,都引用了此对第三方物流的定义。
茅宁等(2004)基于牟旭东、陈健所写书中的观点,提出:“第三方物流是指除商品的实际需求方(第一方)和商品的实际供给方(第二方)之外的第三方,部门或全部利用第三方的资源通过合约向第一方提供的物流服务。从第二方角度看,就是利用一家外部的公司完成企业全部或部分物料管理和产品配送职能,具体包括运输、储存配送以及附加值服务”。茅宁更加明确表达了第三方物流是利用资源是为第一方服务,主要因为现处于买方市场的社会环境下,第二方处于强势,第一方处于弱势,服务职能由弱势方来提供,因此强调了第三方物流为第一方服务。
陈水坤(2004)提出,“所谓第三方物流,是指专业化的物流服务承担者,通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与专业化经营管理方式,基于对目标行业的丰富经验和对客户需求的深度理解,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全部或大部分的协同化、专业化物流系统服务,包括设计、组织、控制、优化和管理等物流服务活动的过程”。该概念与上述国内定义,有以下特点:(1)不再具体区分“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概况的说是专业物流服务承担者;(2)科学管理理念引入、如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专业化经营管理方式;(3)服务内容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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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运输、仓储等基础服务。
著名教授王之泰(2005)先生在其专著《新编现代物流学》中对国内第三方物流概念的解释进行了归纳与总结,(1)认为第三方物流是指传统组织内履行的物流职能,现在由外部公司履行,第三方物流公司履行的物流职能,包含了整个物流过程或整个物流过程中的部分活动;(2)认为第三方物流就是“合同物流”,是第三方物流提供者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向使用者提供个性化的系列服务的活动;(3)认为是由物流劳务的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是提供物流交易双方的部分或全部物流功能的外部服务提供者22。
三、总结
综合上述对“第三方物流”的概念的描述,我们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层面来剖析: 1、“第三方”的界定层面。“第三方”是相对于“第一方”和“第二方”而言或是相对于“供需双方而言”。(1)以商品交易为参照,“第一方”是“发货人”即商品的生产者、所有者和供给方,“第二方”是“收货人”,是商品的需求方,“第三方”不是商品所有者,不参与商品的买卖。那么只要不是卖方或买方承担的物流,其他都是第三方物流,即物流的外部委托。国内外绝大部分的定义都是围绕此展开的。(2)以物流服务供需方为参照。“第一方”是制造商、中间商、零售商,是物流服务的需求方,“第二方”是基本物流服务的供给方,如运输、仓储业者。“第三方”不持有运输、仓储服务的企业。以这种参照体系来定义的,有日本学者和中国的陈水坤。
以上两种不同的参照体系所确定的概念是相互矛盾的,第二种参照体系把仓储、运输等基础物流服务同时也是国内划分划分广义物流与狭义物流的主要方面。
2、提供物流服务的内容层面。(1)基本服务。有运输、储存、配送、包装加工;(2)精细服务。基于基础服务,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高水平服务;(3)增值服务(高附加值服务)也是最高层面的服务。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不拥有物流设施设备,而提供专项或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以及系统运营模式。
3、从物流服务提供者与客户对应关系层面。(1)一对一关系。即一个第三方物流企业专门为一家客户提供部门或全部的物流服务,如图1。
第三方物流企业 图1 一对一关系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