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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3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是加强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积极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
一、工作目的
1.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臵及救援资源,周边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化学品生产、贮存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档案及数据库,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2.为研究制定环境风险源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环境风险源评估制度,实现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奠定数据基础。
3.为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能力,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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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4.为逐步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和化学品监管政策措施,制定宏观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二、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以统一领导、专业指导、属地负责、逐级审核为组织实施原则。
(一)统一领导 明确职责
为加强领导,省环保厅成立以刘向东厅长为组长的“山西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领导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检查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领导组组长:
刘向东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副组长:
刘大山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 刘西丹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 领导组成员:
王志朝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侯向军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督察处处长 张晓东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
李义贤 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队长 裴永强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张保会 山西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全省检查工作,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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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组长:
王志朝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处长 工作组副组长:
康洪波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副处长 杜 斌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督察处副处长 工作组成员:
孙 炜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副调研员 白振华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主任科员 马 英 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科员
王爱一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应急监测室主任 刘建晖 山西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 杨 毅 山西环境信息中心工程师
污染防治处负责指导、调度此次检查工作,负责编制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技术培训,牵头组织对各市上报的数据和报告进行审核、验收及全省数据汇总,组织编写山西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的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环境督察处负责督促、协调此次检查工作,参与技术培训、数据审核、汇总和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的编写。
规划财务处负责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落实工作经费。 环境监察总队负责现场督查,编写检查工作报告。参与技术培训、数据审核、汇总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监测中心站作为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对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并对各市上交的报告进行审核,参与技术培训、数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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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省环境信息中心作为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数据处理和数据处理软件培训,编写全省技术报告,参与技术培训、数据审核、汇总。
(二)加强培训
在国家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进一步培训,力争做到全省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检查方案、方法,各类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和档案管理等。
(三)属地负责
本次检查按照属地原则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工作由检查对象所在县级环保部门负责。省、市级环保部门要督促、指导县级完成检查工作。
(四)逐级审核
市级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县级环保部门检查数据填报质量的审核;省环保厅定期对辖区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并负责辖区检查数据的分析汇总,完成辖区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的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申请环境保护部验收,组织有关专家会同环境监察总队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或跟踪检查。
三、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
检查标准时间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09年度。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省境内排放污染物的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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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工业污染源,共包括以下3大类10中类35小类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1.石油加工、炼焦业:
(1)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②人造原油生产;
(2)炼焦。
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①无机酸制造,②无机碱制造,③无机盐制造,④有机化学原料制造,⑤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肥料制造:①氮肥制造,②磷肥制造,③钾肥制造,④复混肥料制造,⑤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⑥其他肥料制造;
(3)农药制造:①化学农药制造,②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①涂料制造,②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③颜料制造,④染料制造,⑤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5)合成材料制造:①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②合成橡胶制造,③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④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②专项化学用品制造,③林产化学产品制造,④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⑤信息化学品制造,⑥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⑦动物胶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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