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寻坝体作沉降、水平变位观测。
对于已运行稳定的初级坝,每季度测量一次,对于新加高的子坝,每隔15天测量一次,洪水期隔三大测一次,有异常情况时应增加测次。 对坝体内外浸润线的观测每月一次,洪水期应增加测次。
第八节 绿化、综合利用及所处环境的管理
灰场周围要及时绿化造林,美化环境、保持水上,调节径流,以防止污染。
灰场可搞综合利用,要按规定在终期运行的灰场表面实施土地复垦。
粉煤灰是燃煤电厂的第三产品,在灰场采掘和利用时应加强管理,对在灰场内山坡上开山取石,或在灰场地层下进行采矿等生产活动,应确保灰场的功能和安全。
在堤坝外由设计确定的度宽范围内的部分,是堤坝的基础及外延,要加以保护。灰场周围禁止乱挖以防止影响坝基强度,堤坝上不得乱设固定装置及其它物件。
第九节 奖惩及考核
储灰场是及其重要的电力生产设施之一,受“电力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对其的破坏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对于保护储灰场的行为,我厂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