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青建房字〔2005〕35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实行商品房屋使用手册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强化商品房屋售后服务,维护商品房买受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实行商品房屋使用手册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商品房屋使用手册制度,既能帮助商品房买受人正确合理使用房屋,维护其知情权,避免因使用不当引发纠纷,又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责任,促使其树立正确的质量意识和经营意识,提升企业形象,对于推动房地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康有序地房地产市场环境,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商品住宅使用手册》是根据《山东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试行办法》制定的,其中住宅使用说明部分对住宅结构、性能和各部位的类型、标准等作出了说明;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一并提供给商品房买受人。住宅质量保证部分对房屋的保修责任、保修项目和保修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自2005年11月1日起,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商品房买受人交付验收合格的住宅时,必须提供《商品住宅使用手册》;交付非住宅房屋可以参照《商品住宅使用手册》执行。原由企业自行设计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同时废止。
四、为做到设计规范、形式美观、标准统一,《商品住宅使用手册》必备内容,由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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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统一监制。
附件:青岛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册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房地产 住宅 使用手册 通知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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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尊敬的住户: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您所居住的住宅结构类型,正确使用各类配套设施,确保建筑结构、设施的使用安全,全面了解房屋保修项目及期限,请您逐章仔细阅读本手册,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装饰、维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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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册》是在原《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细化形成的,是我市统一监制推行的试用文本,除住宅质量保证书部分的内容可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其余部分均为友情提示、告知和说明。
(本商品住宅使用手册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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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总经理(董事长)致辞※ 二、 项目简介
※
三、 住宅使用说明书
㈠房屋使用说明 ㈡电梯设备使用说明 ㈢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列表
四、 五、 六、 七、
住宅质量保证书 房屋验收注意事项 服务指南 政府批准文件
八、 户型电路及管线示意图※
说明:以上标有※部分内容由企业自行另制作插页加入,统一印刷板本无此内容,其他部分空白处由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简介部分应包含下列内容:位置规模、社区配套、前期物业公司、规划设计单位、建筑设计单位、环境、景观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全装修施工单位)
三、住宅使用说明书
㈠、房屋使用说明:
1、您购买的商品住宅是 结构住宅,抗震设防烈度为 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建筑竣工验收后,未经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任何改变建筑主体结构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因此,请您入住后,不要对建筑主体结构做任何改动。否则,您不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将失去相应的保修权利。
为了您和他人房屋的正常使用,请严格按照本《住宅使用说明书》相关要求使用,否则,您将失去相应保修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商品房屋各部位名称、使用材料及使用说明
(1)地基基础:基础周边请勿取土挖坑,防止地表水浸蚀后影响地基基础正常使用。
(2)内外墙:外墙墙体材料采用 ,外墙保温材料采用 。外墙已做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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