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中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激励广大教
职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奖励在教育教学中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能力突出的教师,特制定师德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
1、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全体教师会,政治学习,集会升旗等活动,关爱学生,无违反学校师德考核条例者,均可获得本期全部师德奖30元。
2、在工作中依法执教,从严治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善待家长者均可按职称分别获得每月100元、80元、60元的师德师风奖金。 二、惩:
1、不参加政治学习及教职工大会、集会、升旗仪式者每次扣除奖金3元,迟到、早退者一次扣除1元。
2、不能恰当处理好师生和家长关系,引起家长强烈不满者扣除当事人师德师风奖金15元。
3、不能与同志和睦相处,在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除当事人师德师风奖金15元。
4、工作中出现教学失误,在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除当事人全部师德师风奖金。
5、因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者扣除当事人全部师德
师风奖金,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6、因工作严重失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扣除当事人全部师德师风奖金 ,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