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居站分设、选聘分离”进一步夯实雨花和谐社会基础

2020-06-28 11:10

推行“居站分设、选聘分离”进一步夯实雨花和谐社会基础

雨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彭可佳

今年8月~10月,雨花区将进行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城市基层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切实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社区居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区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社区建设全面推进的过程中,社区行政化与社区自治、社区服务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提升我区社区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今年的社区换届选举任务,年初,我带领民政部门的同志,到各街道、社区进行了广泛调研,到开福区等兄弟区、县(市)进行了学习,同时也对各地创新社区管理体制的做法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学习、调研的结果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我建议雨花区在本次社区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居站分设、选聘分离”的社区管理模式。

一、“居站分设、选聘分离”的基本涵义

“居站分设”,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以外,独立设立社区工作站(或社区服务中心)的社区管理模式。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设立的工作平台,是政府在社区开展行政性管理服务的组织者和提供者,其主要职责是承接从居委会剥离出来的行政性管理工作;而

居委会则主要从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工作,凸现其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职能;社区党组织则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选聘分离”,是指在实行“居站分设”的前提下,把社区居委会的产生和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的聘用区分开来。社区居委会的成员主要通过选举产生,社区工作站的人员主要通过聘用产生。

二、各地实行“居站分设”、“选聘分离”的主要做法

“居站分设”模式最早在深圳提出。2004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设立社区工作站,实行社区工作站与居委会分设的社区治理模式。目前,深圳市的所有社区均已经实行了“居站分设”。纵观深圳设立社区工作站的情况,各区之间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分离式,即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各自单独设立,人员完全分离,不交叉任职;盐田区所辖的17个社区均为这种形式,称为“盐田模式”。具体做法是:社区工作站从社区居委会中彻底分离出来,履行政府下移社区的有关行政职能;社区服务站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根据居民的需求,开展公益性、福利性的社区服务。政府则按照“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进行补偿;二是交叉式,即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人员部分交叉任职,如社区工作站站长通过法定程序选为社区居委会主任等;三是重合式,即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人员完全一致,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此外各地有些城市也探索设立了社区工作站,根据其与居委会的

关系,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下设模式。如北京西城区实行“两会一站”(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青岛实行“一会两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都是设立社区工作站作为居委会下设的工作机构;二是分设模式。如上海实行“居站分设”(社区工作站与居委会分设),其社区工作站的性质是社会工作者组织,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其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我市开福区于2006年在通泰、新河两个街道开始试行“居站分设”,经过三年的运作和实践,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今年4月,开福区作为湖南省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试点单位,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了“居站分设、选聘结合”的社区管理模式。目前,93个社区已同步完成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544名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中,有60%是从居民中产生,街道下派及原社区“两委”成员只占40%,实现了社区居委会班子“居民化”。开福区的主要做法是:(1)机构:建立社区党组织(党委)、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两委一中心”)三者职能各异、分工协作、有机统一的高效服务的社区运行机制。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在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居委会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服务中心既是代表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搞好政府公共服务的服务机构,又是社区直接服务居民的服务机构;既承接和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行政性工作任务,又面向全体居民服务。社区服务中心直

接接受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以社区领导和管理为主。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开放办公,下设党建、社会保障工作、卫生和计生、综治、物业、公共事业等六个服务站。(2)人员: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采用选举方式产生,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各服务站长可由通过招聘的社区“两委”成员兼任或由招聘的社区工作专干担任,工作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面向社会招聘。(3)薪酬: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实行居民化、义务化,享受职务补贴;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薪酬制。

三、雨花区推行“居站分设、选聘分离”的现实意义

纵观全国各地创新社区管理体制的主要做法,推行“居站分设、选聘分离”的社区管理模式,对改革我区现行社区管理体制、提升社区管理水平、促进雨花和谐社会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推行“居站分设、选聘分离”有利于居委会自治职能的归位。《居组法》规定,社区居委会为群众性自治组织,搞好自治事务是第一要务。但在现行的社区管理体制下,社区居委会虽然名义上是自治组织,但实际上依然是基层政府的行政支柱。大量的行政性工作,加之社区居委会在人、财、物方面都非常依赖政府,使得居委会在工作方面没有选择的余地,只有不停地围绕行政事务“公转”,而居民自治的“自转”业务却只能是偷闲搭手干、临阵磨枪突击干,成为基层民主流于形式的深层次原因。推行“居站分设”,能让社区居委会摆脱沉重的行政负担,把那些不属于居委会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分离

出来,转移到社区工作站,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居委会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超负荷工作和难以提高管理水平的问题,改变了以前居委会干部80%以上的精力忙于应付上级各种检查和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的情况,在组织和功能两个方面恢复了居委会的自治地位,真正使居委会性质、职能向宪法地位回归。

2、推行“居站分设、选聘分离”有利于政府服务工作的到位。目前,我区实行的是传统的以居委会作为社区主体组织的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居委会直接承担大量的行政职能。有人做过统计,一个社区的的工作最多时有140余项,而这些工作任务中,80%是协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居站分设”的关键一环,就是设立社区工作站,将从居委会剥离出来的行政职能由社区工作站承担,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有了自己的“腿”,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将更加到位,从而真正实现党和政府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使政府理念从“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转变为“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使政府真正成为服务型政府。

3、推行“居站分设、选聘分离”有利于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的优化。在“居站分设、选聘分离”模式下,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依法选举产生,他们来自社会各个层面,不坐班、不拿薪水;社区日常事务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聘用的具备从业资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负责。这种做法,一是打破了原有“社区工作铁饭碗”的认识,只有社区专干才有工资,做不好工作还可能随时被解聘;居委会成员实行义务化,不拿工资,最多只能享受微薄的职务补贴;二是打破了“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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