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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程费用监理程序
公路养护工程费用监理是整个监理工作和合同管理的核心,是监理组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的根本保证和重要手段。监理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合同段养护工程费用的控制,要严格按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计量支付工作。
1、工程量清单
1.1工程量清单数量是合同中给定名义数量,计量时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组确认的数量为准。
1.2工程量清单单价是业主和承包人签订施工作业合同时双方认定的,不能随意变动。监理组因工作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供上述单位的来源及其构成。
1.3工程量清单的变动
监理组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时,应对工程量清单按下列方式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a、变更工程量数量,清单细目内容及单价不变。 b、养护工程变更引起单价变更,承包人提出变更意见,由监理组审查后报经业主批准后执行。
2、工程计量 2.1主要计量依据
a、变更工程量数量,清单细目内容及单价不变。 b 、合同要求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的“示意图”(经监理组批准同意的)
c、养护工程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d、合同条款 e、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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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计量原则
a、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公路养护工程不得计量。 b、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c、按监理组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2.3工程计量程序
a、计量通知或申请(监理组指定的格式)
公路养护工程需要计量,监理人员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b、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公路养护工程检查验收单06表等局颁公路养护站(道班)用十张表,检验申请批复单(监理组指定)、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
c、双方共同计量或由承包人计量,监理旁站监督,填写《中间计量支付证表》并由双方现场及主管签字认可。
3、公路养护工程支付 3.1前期支付 3.1.1动员预付款
3.1.1.1监理组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及动员预付款保函之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
3.1.1.2监理组应通过《中间计量支付表》对动员预付款按合同规定的方法予以扣回。
3.1.2履约保函
3.1.2.1监理组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法,签发支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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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保险
3.1.3.1监理组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人的各项保险证明,并按合同规定,签发相当保险额一定百分比金额的支付证明。
3.1.3.2监理组应及时从支付证明中扣除业主代替承包人办理保险所支付的费用。
3.2中间支付 3.2.1工程款
监理组必须对《中间计量支付表》审查无误后签发《中间支付证书》。
3.2.2暂定金
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建议并经业主批准后运行暂定金。
3.2.3记日工
监理组可按记日工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细目内容单价的特殊的、较小的变更公路养护工程或附加工程。同时应要求承包人提交该项养护工程的用工、材料、机械设备及所发生的费用清单。监理组在审查上述资料时,应注意,未经监理组同意不得加班,未经认可的材料不得计入,闲置的机械设备不得计入。
3.2.4材料预付款
3.2.4.1监理组必须在下列要求满足后,签发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证明。
a、材料设备将被用于永久性公路养护工程。
b、材料设备已运抵工地现场或监理组认可的承包人的生产场地。
c、材料的质量和存放均满足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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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组工地会议制度
工地会议是在公路养护工程合同段实施过程中围绕解决施工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而召开的会议,是监理组对公路养护工程进行全面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检查、督促合同各方特别是承包人对公路养护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施工作业合同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工地会议的形式和目的
1.1工地会议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例行工地会议和现场协调会议等三种形式。
1.1.2工地会议目的
1.2.1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监理组对合同段公路养护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公路养护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1.2.2例行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监理组对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的执行情况,进度定期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决定应采取的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2.3现场协调会议的目的在于监理组对日常或经常性的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使监理工作和施工作业活动密切配合。
1.3工地会议记录
1.3.1第一次工地会议及工地,应由监理组做出记录,会后整理出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有固定格式,由记录人签名。记录仅对业主、承包人及监理组均起约束作用,会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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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1.3.2现场协调会由各方自行记录。 2、第一次工地会议 2.1会议的组织
2.1.1第一次工地会议宜在正式开工之前召开,并应尽可能早期举行。
2.1.2监理组应事前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业主、承包人及有关方面,各方应做好充分准备,携带书面材料,按时与会。
2.1.3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监理组长主持,业主、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将要在公路养护工程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项目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及指定分包人也应参加会议。
2.2会议议程内容 2.2.1业主
a、书面提供公路养护工程实施期间的组织机构框图及其主要人员名单,对其职能、职权范围做详细说明。
b、陈述开工条件,就养护工程占地、临时用地、征地、拆迁及其他开工时应注意的问题做详细说明。
c、开工前准备工作中履行情况 2.2.2监理组
a、提供监理机构框图、监理人员配置、各级监理职责分为及全体监理人员名单提交承包人。
b、宣布合同段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监理程序。 c、陈述检查承包商主要人员、设备进场情况及开工准备工作情况。
d、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公路养护工程作业计划任务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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