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切实保证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的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保障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实施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山东省《全省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以及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基础工作,提高防范意识,细致排查隐患,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
(3)坚持属地为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谁主办、谁负责。 (4)坚持快速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了解、把握事件的情况信息,分析发展动向,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5)坚持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将信息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内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含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技能人才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在劳动就业管理处下设办公室。
县劳动就业管理处作为处置招聘会突发事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入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培训等保障。
2、工作职责
(1)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
①指导全县各类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
②决定全县性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③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上报五莲县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特别重大突发事评。
(2)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办公室
①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五莲县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②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人力资源市场机构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
③指导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④完成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全县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工作机构职责。
①指导本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
②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上报并处置本辖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③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辖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
④决定本县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三、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的特点、规模、方式、可能造成的威胁或危害等,将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等级: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1)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造成1入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的; (2)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招聘会或招聘会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招聘,引发招聘会现场冲突,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
(3)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煽动他人中击破坏招聘活动、扰乱招聘会秩序,造成1人以上列亡或10八以上受伤的;
(4)发生火灾、卫生防疫等事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或感染疾病的;
(5)发生放火、投毒,爆炸或投放危险物质、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事件,造成1入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的:
(6)其他影响安全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发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所确定的群体性事件,视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
(1)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造成10人以下受伤的;
(2)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招聘会或招聘会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招聘,引发招聘会现场冲突,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
(3)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煽动他人,冲击破坏招聘活动、扰乱招祷会秩序,造成10人以下受伤的;
(4)发生火灾、卫生防疫等事件,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感染疾病的; (5)发生放火、投毒、爆炸或投放危险物质、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事件,造成1人以下受伤的;
(6)其他影响安全视情况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1)发生拥挤、踩踏事件,没有人员受伤的;
(2)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招聘会或招聘会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招聘,引发招聘会现场冲突,产生不良影响的;
(3)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煽动他人冲击破坏招聘活动、扰乱招聘会秩序,没有人员受伤的;
(4)发生火灾、卫生防疫等事件,没有人员受伤或感染疾病的; (5)发生放火、投毒、爆炸或投放危险物质、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事件,没有人员受伤的:
(6)其他影响安全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四、预防与监测
1、全县各级入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招聘会突发事件预防与监测,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加强情报信息分析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全县各级入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完善招聘会举办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招聘会的举办进行审批,并督促主办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聘会主办单位的安全责任,招聘会主办单位要做好安全隐患的预防排查工作,维持现场正常秩序,如遇突发事件应有效控制和迅速处置,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批准办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消防等部门。
4、全县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服务能力培训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5、全县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其审批举办的招聘会进行现场巡查和指导,在招聘会现场公示举报电话,受理对主办单位和招聘行为的投诉,规范招聘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6、全县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接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当立即作出响应,并迅速将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
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报告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7、全县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保证应急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处置程序
1、处置程序 Ⅰ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迅速开展救护工作,依法处理事件,控制现场秩序,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及时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有关信息后迅速核实情况,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视情况启动预案,指导处置工作。
Ⅱ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确关部门,先期处置。要迅速开展激护工作,依法处理事件,控制现场秩序。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及时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同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办公室。
Ⅲ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做好处置工作,要迅速开展救护工作,依法处理事件,控制现场秩序,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及时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办公室。
2、处置措施
稳定现场秩序,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发生突发事件,主办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稳定现场秩序,并按事件性质及时通报批准办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消防以及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
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事件发生后,接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本部门处置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工作机构人员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