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修复要求(不足标准/危险缺陷) 缩接缝,性损坏,桥面板干重,影响行车安全,或破损三分之翼墙,护净,面板材质完整一以上的,在1个月内修理或更换 坡 并已固定,桥墩、桥柱未受到侵蚀 金属结构 未腐蚀 腐蚀部分在30日内修补并喷漆 桥梁及桥梁上游7日内清除,水位过高导致无法开展水道 水道100米无障清除工作的,水位下降到可工作的碍物 排水系统 状况良好,功能齐全 桥下间隙需符合设计 洞口:无挂冰,边沟无淤塞;构造物无开裂、倾斜、沉洞口 隧道 陷等;洞门:无结构构造物无开裂、倾斜、沉陷、错台、起层、剥落,渗漏水等 衬砌:无结构裂洞内 缝、错台、起层,30日内修复 剥落,渗漏水;路11
条件后14日内修复 7日内修复 间隙 30日内修复 30日内修复
资产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面:无落物、油污;滞水或结冰;路面拱起、坑槽、开裂、错台等;检修道:无结构破损;盖板缺损;栏杆变形、损坏 排水设施:无缺损、堵塞、积水、结冰;吊顶及各种修复要求(不足标准/危险缺陷) 辅助设施 预埋件:无变形、缺损、漏水;内装饰:无脏污、变形、缺损;标志、标线、轮廓标:要求完好 15日内修复 本项目运营期间,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应保持在85以上,其中全线路面行驶质量指数均值(RQI)和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均值应当保持在90以上;桥梁和隧道技术状况等级应保持在1、2类,杜绝出现3、4、5类桥梁。
12
三、运营管理制度
本项目的运营管理,主要包括养护管理、机电维护管理(照明、监控、通讯等三大系统)、路政交通安全管理、附属用房和综合开发管理等内容。为此,本项目运营将制订一下管理制度。
(一)基本管理制度
1、建立内控机制和授权责任体系,形成决策和控制框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做到权责明晰、管理有序。明确经理层分工,强调团队领导、集体决策,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工作例会等一系列议事规则,建立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决策机制。
2、通过建立以工作目标和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评估和薪酬激励体系,建立健全分层次的考核激励机制。
3、推行精细化的经营计划管理体系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审批等基本制度,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规范公司财务管理。
4、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内外信息畅通;建立各类后勤管理制度,确保营运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各项纪检监察制度,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6、建立党工团各项组织管理制度,以精神文明创建和党工团活动为载体,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氛围,活跃员工队伍、凝聚人心,形成共谋发展的活力与战斗力。
13
(二)养护管理
本项目养护工作将贯彻“全面养护、科学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证畅通”的方针,对公路、市政道路及其设施进行经常性、及时性、周期性和预防性养护与维修,保证项目的正常使用功能。
1、拟采用的养护和维修方式
在国家、省级台州市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项目合作协议及合同有关约定,项目公司对项目的养护可采用以下方式:A自主进行项目的养护和维修工作;B在报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可选择第三方运营维护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的,应按照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遴选方式、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等,依法选择一家在公路工程及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运营商,并应将有关结果报甲方备案。本项目拟优先选用B方式。
2、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根据本项目工程内容的划分,主要包括公路工程部分和市政配套工程部分,根据养护标准本项目的养护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1)公路工程养护工作内容分类
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规模、技术难易程度划分为日常维修保养、专项、大中修和改建四类。
①日常维修保养工程: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损坏部分,使之经常保持整洁、完好状态。
②专项工程: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一般性老化、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修理、加固、更新、完善,并针对不同养护对象提出具有保护作用的维护措施;对当年因较大水毁等自然灾害而损坏的公路的抢修和修复工程,项目公司按计划列为公路水毁抢修专项工程。
14
③大中修工程: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使其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等级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包括小规模的扩建和增加公路服务设施的工程项目,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的服务水平。
④改建工程:为使公路及其附属工程设施适应交通量的增长和载重车型发展的需要而分期逐段进行提高技术等级,或提高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项目。
对当年因较大水毁等自然灾害而损坏的公路,如当年不能修复,列入下年度的专项、大中修或改建工程计划。
(2)市政配套工程养护工作内容分类
城镇道路养护工程应根据其工程性质、技术状况、工程规模、工程量等内容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四类。并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①保养小修: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其工程数量不宜大于400m2。
②中修工程: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工程。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其工程数量宜大于400m2,且不宜超过8000m2。
③大修工程: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的全面综合维修、加固,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其工程数量宜大于8000m2或含基础施工的工程宜大于5000m2。
④改扩建工程:对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