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函?2013?7号
灵石县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要求,和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以及晋中市教育局安排,需要对我县所有中小学、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明确用户培训、数据填报、审核报送等工作环节和职责分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
组 长:温志英 教育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任恒义 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张学恭 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刘计亮 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股长 张宝智 教育科技局计财股股长 王良介 教育科技局职改办主任 任山溪 教育科技局电教馆馆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计亮(兼)
成员:人事股、计财股、职改办、电教馆人员。 二、职责分工
1.人事股负责采集工作的汇总、上报;并负责解答、审核采集表中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时间、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项目。
2.计财股负责解答、审核采集表中的工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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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改办负责解答、审核采集表中岗位类别、岗位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等项目。
4.电教馆负责此次采集工作的技术支持。 三、采集范围和原则
1.填报学校范围。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中小学校(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工读学校,下同)、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指经登记备案的各类学校)。
各级幼儿园教职工基础信息此次不作采集,由教育部统一从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入。
2.采集对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采集所有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岗专任教师。
采集对象不含离退休教职工、不含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职工、不含聘用一年以内的代课教师。
3.属地化原则。县教育科局负责统筹本地域内所有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的工作部署、用户培训、数据填报、审核报送等工作。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具体负责本地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和审核报送等工作。
四、数据采集和工具
1.教育部下发信息采集表和采集模板。教育部下发中小学校(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工读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高等学校4套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基础代码表、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
2. 教职工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填写纸质基础信息采集表,严格按照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和基础代码表要求,规范填报信息。教职工填写完毕后需本人签字确认。部分信息项由学校人事劳资部门填写。学校负责审验全部信息项,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无误。
3. 学校录入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学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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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专人将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信息统一汇总录入EXCEL采集模板,形成本校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并通过模板附带的校验功能进行校验,保证所有数据没有错误。教职工个人照片必须是红底免冠大小为40—60k格式为jpg的电子照片,并以本人身份证号编制照片文件名,由学校统一收集后,拷贝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为“学校名称_相片”。数据录入、审验人员要严格分离。
4.采集工具与资料下载。本次信息采集的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基础代码表、EXCEL采集模板、培训材料及本次使用软件请加入QQ群315427060,在群共享中下载
系统已为每所学校预置学校名称和学校标识码,每校有唯一EXCEL采集模板,文件名为“10位学校标识码_学校名称_模板名称.xls”。模板不能混用,不能修改文件名称。各校使用的模板在群共享中按学校所在类别下载解压后自行查找本校模板。(名单中没有的登记备案的学校也采集,需单独报送,学校标识码由省厅定。)
五、数据审核报送
1. 学校报送数据。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将校验无误的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县教科局人事股。
2.数据上传入库。采集数据通过网络版数据采集系统入库,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上传所辖地域内所有学校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可按单个学校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上传入库,或按同类采集模板将多所学校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压缩成ZIP格式后批量上传入库。
3.审核上报入库数据。入库后的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数据,需县、地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网络版数据采集系统中逐级审核并上报。审核未通过时,需逐级驳回直至区县,由区县组织学校修改后重新报送、上传入库和审核上报。
六、工作部署和培训
1.县教科局举办全县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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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采集工作,解读采集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讲解采集模板的使用方法。
2.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负责辖域内所有学校的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工作部署与人员培训须覆盖到每一所学校。
七、工作进度要求
1.10月17日前,县教育科局完成辖域内所有学校的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
2、10月18日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完成辖域内所有学校的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
3.10月25日前,所有学校完成教职工数据采集,并上报县教科局人事股审核。
4.10月30日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本地域内教职工数据入库、审核并上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5.11月5日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市域内教职工数据审核并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另: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每周四前报送工作进度到教科局人事股邮箱(lsrsg7618611@163.com)。
八、技术支持服务
县教科局通过网络建立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支持与服务工作群,为各乡镇、县直学校业务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灵石县教育科技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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