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议事范围: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讨论决定经费的使用及重大基建项目的立项、投资和招标等问题;讨论决定对违纪违职工的处理及先进个人、晋职晋级人员的评选、推荐和表彰;讨论研究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2、会议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或急需集体讨论解决的问题,由主要领导决定临时召开。原则上要求党组织成员全部出席,方可举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有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3、议事程序:由党组织成员提出议题,或根据工作需要,由主要领导委托其他同志拟定议题;讨论议题时,会议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决定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表决或决定的结果应当场宣布;会议内容需要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决议形成后,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定在季末,会议时间和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会前报告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
2、民主生活会由书记主持,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提高生活会质量,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
3、党委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书记请假。
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党委能解决的尽早解决,抓好落实,须向上级请示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
5、民主生活会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强团结之目的。
6、做好记录,会后及时将会议情况书面上报。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更好地为全县交通服务,特制订交通局机关学习制度。
1、局机关学习由分管机关领导主持,局人事股组织并负责制订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资料。
2、每月第一、三周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其他时间,机关人员应根据机关学习计划和工作实际进行自学。
3、机关学习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相关法律规章,交通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以及通报相关工作。
4、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时间,未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迟到或缺席;缺席人员应在下次学习之前补齐本次学习笔记。无故迟到5次以上或无故缺席3次以上的取消本人年度评先表模资格。
5、无论集中或分散学习,都必须做到有笔记、有心得。人事股每季度对个人心得笔记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局机关。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主要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研究讨论本单位重大问题。
2、党员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指示,向全体党员通报工作情况等,每月召开1-2次。
3、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各召开1次。领导班子成员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查找,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4、党课: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举行1-2次,内容一般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政策、时事政治和科技文化知识为主,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
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必须在支部会或党小组会中过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无特殊原因必须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有事、有病需要事先请假。
3、党的组织生活要讲究实效,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明确,每次组织生活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问题,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和中心工作来进行。
4、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对党要忠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每月组织党员学习1-2次。学习内容主要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有关文件、政策、时事政治及业务学习为主;学习形式,主要是以集中学习和专题讲座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