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变电站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220kV变电站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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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变电站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1.概 述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规定,指导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全过程管理。 1.2编制依据
⑴《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
⑵《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Q/GDW250-2009 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3-1997)
⑸《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2005年3月)
⑹《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变电工程分册 土建部分) 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变电工程分册 电气部分) ⑻《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危险点辩识及预控措施》(基建安全[2005]50号)。
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⑾《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⑿《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化施工作业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年) ⒀《输变电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⒁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年)
⒂《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5〕534 号)
⒃建设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 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 1.3工程简介
胜利110kV变电站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团结镇北侧。
变电站围墙内用地面积4.372亩,进站公路占地面积0.093亩;变电站其他征地面积0.672亩;变电站总征地面积8.50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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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终期规划3台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10/35/10kV,本期建设2台主变
压器;110kV为封闭式组合电器,本期出线2回,园湾、向南岭各1回;安装电容器6组。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1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a、不发生人身伤亡。b、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c、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d、不发生火灾事故。e、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f、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2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2.1 工程文明施工和环保目标: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要求,确保文明施工,树立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品牌形象。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和谐工程,不超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环保、水土保持、安全、劳动卫生等各项工作应满足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2.2施工项目部环境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 /GDW250-2009)。现场作业人员统一着装。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四个功能模块,变电站门口设置“四牌一图”。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工作场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工器具材料分类堆放,表面清洁;安全设施完善,各种警示(警告)牌齐全。。
施工及办公过程中固体废弃物分类堆放处置,处置率≥98%; 施工中减少植被破坏,基础回填及植被修复完好率100%; 降低工程施工、办公区、生活区的水、电、纸及原材料的消耗; 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3.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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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安全员 质检员 造价员 材机员 综合管理员 资料员 土建队 队 长 安全员 电气队 队 长 安全员
3.4 工作职责
3.4.1项目经理
⑴ 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实施项目管理。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本工程的安全工作,审定本工程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工程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⑵根据项目法人和公司对本工程提出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进行监督实施。
⑷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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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⑹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保证本工程安全奖金的建立和 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⑺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3.4.2项目副经理
⑴受项目经理委托实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⑵落实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管理。
⑶进行现场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⑷主持本工程的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⑸参与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⑹参与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⑺实施并协调对施工班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3.4.3安全监督工程师 ⑴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工作。
⑵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措施计划,组织项目经理部及施工队的技术交底。 ⑶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作业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⑷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⑸组织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和报批。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⑹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3.4.4专职安全员
⑴负责本工程的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⑵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理规定及各项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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