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辍控流”工作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意见》及我县《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防辍工作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巩固提高我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实现全镇中学阶段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0.2%以下,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87%以内的目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 责任
1、校长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校区负责人和政教主任为学校“防辍控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的直接责任人,落班教师协助班任做好本班的防辍控流工作。
2、我校分别成立“防辍控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防辍控流”工作及“普九”督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3、我校教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大力宣传《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政策法规,使家长和学生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积极督促子女上学,配合学校工作,班任对当天不回校的学生要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对一天不回校的学生班主任要组织家访并上报级长处,对三天不回校的学生要填表上报政教处。
4、学校建立“防辍保学”的长效机制,确保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87%以内,初中三年保留率在96%以上,初中毕业升学率达到95%以上,`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充足和合格的生源。
5、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建立防流控辍的奖惩制度,通过绩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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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等加大对班任和科任的奖惩力度,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奖惩
1、对今年上述指标全部达标,并通过上级普九督查的,学校给予奖励,如未通过督查的班级,当年的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并与绩效工资计算挂钩。
2、对第一学期流失较严重者,过流失率超过3%者,政教处协助班任寻找原因,加强控流工作。
3、当月有学生流失的班级不能评为文明班。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政教处、班主任各执一份,自双方责任人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
学校(盖章) 级 班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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