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洪塘地段(JB15)控制性详细规划 - 图文

2020-08-23 23:10

宁波市洪塘地段(JB15)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宁波市洪塘地段(JB15)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江北西区分区规划》;(审批稿) (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7)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洪塘北街道东片地段位于江北区,东自规划机场路,南以北环西路为界,西至广元路,北抵规划的余北快速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92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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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洪塘地段(JB15)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

02、功能定位、发展思路、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定位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都市区

西北部生态型新住区。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确定本区的总体发展目标为:

(1)通过老区城市更新与新区建设,打造生态型居住新区。

(2)依托规划区南部未来区域商业中心及万人体育中心,适当加强洪塘中路、开元路的商业商务功能,延伸区域商业轴线,形成完善的社区商业、配套服务功能。

2.3控制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71.4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20.12公顷),占总用地的96.6%,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52.6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一核”、“两片”、“六区”、“开”轴融合相呼应。

“一核”:在洪塘中路与江北大道结合部形成社区商业中心,与规划区以南未来的区域商业中心形成双核呼应的态势。

“两片”:以江北大道为轴,划分为南北两大片区。北部片区为老区更新改造提升片,南部片区为新区发展建设片。

“六区”:规划以道路为界,形成六大居住区块。

“开”轴:指以洪塘中路、开元路形成的南北向商业商务发展轴;以洪塘南路、长阳路形成的东西向社区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轴。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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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洪塘地段(JB15)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规划区划分为6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JB15-01至JB15-06。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JB15洪塘北街道东片地段总用地面积591.52公顷,居住人口10.77万。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641.17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211.19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429.98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68.2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6.95%,人均居住用地24.9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241.30公顷,幼托中小学用地27.0公顷。居住商业混合用地50.01公顷。

规划以城市道路围合空间,形成13个社区,所属街道按行政区界管辖。规划居住人口4.14万户,10.77万人,每个社区分别为0.6万~1.5万人不等。

4.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43.1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55%,人均公共设施用地4.0平方米。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33.44公顷,占公共设施总用地面积的77.5%。

规划对现状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整合,集约用地。规划公共设施按市区级-街道级-社区级三级配置。

区域级商业依托北环西路以南规划的区域商业中心。规划区内商业以街道级、社区级商业设施为主。强化洪塘中路、开元路商业功能,延续长阳路、洪塘南路商业社区服务氛围,在洪塘中路与江北大道交叉口处形成规划区主商业中心;在开元路分别与长阳路、江北大道的交叉口处构建两个次商业中心。

以超市、菜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邮政所等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街道服务中心;以社区商业网点、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幼儿园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社区服务中心。

4.3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具体内容详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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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洪塘地段(JB15)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

章节。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旧城改造、河道疏通等契机增加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绿地67.13公顷,包括4处公园和多处街头绿地及沿河绿地,其中防护绿地36.42公顷。

规划4处社区公园,一个中心绿化广场,分别为长兴公园、洪都公园、赵家洋公园、长阳公园和洪塘中心广场。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20.12公顷,水面率控制在3.5-5%。

本区河网水系众多,其中主干河有茅家河、洋市中心河。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

茅家河:最小控制宽度30米,为城市主干河道,是重要的开放空间,沿线设置绿化公园,滨河景观步道以及体育休闲设施。

洋市中心河:最小控制宽度20米,为城市主干河道,河道环绕商业核心,营造出丰富生动的核心区景观特色。

其它河道按现状进行控制。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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