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八、员工监督
任何员工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对揭发、举报属实的个人,由公司给予适当奖励。 九、附则
本规定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有不符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七节人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人事档案、资料管理,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人事档案的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情况的各方面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 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
自传材料。
(二) 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
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三) 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四) 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五) 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
励的人事材料。 二、人事资料的内容
(一) 员工所填写的《劳动合同》、《保守商业秘密责任书》、《员工履历表》、
《紧急联系登记表》等。
(二) 员工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各类资质证书等的复印件。 三、人事档案、资料管理
(一) 异地户籍员工的人事档案,应由当地人才中心代理保管。
(二) 北京户籍员工的人事挡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按人员流动和变化情况,
在北京海淀区人才中心和中科院人才中心进行调转。 (三) 人事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专人进行管理。 四、员工提供个人信息
(一) 员工进入公司后,由本人真实的填写《员工履历表》和《紧急联系登记表》,
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务、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二) 凡提供不正确或虚假情况的将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于员工提供虚假信息给
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并可作为被解雇的理由。
(三) 员工基本信息如有变化,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综合管理部报告,以便
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不发生因信息有误而造成的损失。
五、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一) 综合管理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任何人一概不
得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二)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
容。
(三) 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 六、人事档案的使用
(一) 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
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领导层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二) 人事档案为公司各种证照的办理、年审提供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 (三) 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
人事档案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第八节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和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外派人员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行为、相关待遇、考核管理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 外派的定义和范围
(一) 外派是指公司为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管理和支持,委派管理和技术人员在项目
公司长驻,并在项目公司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行为。
(二) 外派是一种公司行为,凡因个人行为与派驻公司发生劳动关系,无论北京中
科通用公司与该公司有无隶属关系,均不属于外派和外派人员的范围。 (三) 外派分为短期外派和长期外派,派出时间在1-3个月为短期外派,派出时间
在3个月以上为长期外派。 二、 外派人员的任职条件和义务
(一) 外派人员须达到外派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经公司批准后派出。
(二) 外派人员在被派出期间,承担我公司和派驻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外派人员
应与公司、派驻公司各方人员通力合作,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完成本职工作。
(三) 外派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部门法律法规,遵守派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度。应自觉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利益及形象。
(四) 当派驻公司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属外派人员职权范围之内的,
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超出外派人员职权范围的,有义务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情况。
三、 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
(一) 外派期间,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公司,外派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 外派工作结束后,外派人员原则上回原部门。
(三) 外派工作结束后,外派人员劳动合同的续订与否及岗位的安排情况根据本人
意愿及外派期间的考核情况确定。 四、 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
(一) 薪酬待遇:外派人员在派出期间的薪酬标准、发放办法及调整,仍执行公司
薪酬管理规定。外派人员的薪资总额由公司人力资源处核算,派驻公司将费用返还公司财务部。
(二) 外派补贴: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按其岗位享受外派补贴。
总监及以上级别 3000元/月
处长级别 2500元/月 主管级别2200元/月
员工级 2000元/月
外派补贴以差旅补助的形式随工资发放。
(三) 社会保险缴纳:外派人员在派出期间的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仍由公司缴
纳。 “五险一金”的费用由公司先行支付并缴纳,由公司人力资源处核算,派驻公司将费用返还公司财务部。
(四) 通讯费、交通费、餐补、住宿费:按派驻公司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 取暖费、培训教育经费、福利费、综合补贴: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 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管理
(一) 外派人员在派驻的项目公司建设期、运营期的考核管理,按照任期工作目标
进行考核。
(二) 长期外派人员每年年末(短期外派人员在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司考核要求,
向派驻公司和公司的派驻部门递交年度绩效考核表(外派期间工作绩效考核表),考核评语和考核结果由所在公司、集团总部共同确定。
(三) 外派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后,根据派驻公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奖惩,
派驻公司对派出人员做出的奖惩须经公司的批准后统一执行。外派人员的考核是公司总部员工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派人员参加年度评选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