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 城 市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中
评
价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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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证书: 国环评证甲字第
2604
号
国
电力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2016年8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必要性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国家鼓励和优先支持项目,可有效处置生活垃圾项,本工程服务范围包括麻城市及武汉市新洲区,麻城及新洲均存在较大的垃圾处理能力缺口,而本工程的建设可有效处理麻城市及新洲区的城市垃圾,满足生活垃圾处置的需求。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可用于供热、发电,焚烧产生的渣可用于水泥原材料或用于制砖。垃圾焚烧发电除了能大大减少垃圾填埋量,使得填埋场的使用寿命大大提高,还可间接降低工程投资和节约土地,并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有效手段。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麻城市歧亭镇官塘村,厂址位于歧亭镇西南方向,距歧亭镇中心城区约3.0km,位于G106国道以西,距G106国道直线距离约2.0km,位于麻城市西南方向,距麻城市城区30km,位于武汉市新洲区以北,距新洲区20km。本项目规划建设1座日处理12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置2台垃圾处理能力为600t/a的焚烧炉、2台57t/h自然循环卧式水管锅炉、2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110kV出线上网线。
本项目投资方为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中电官塘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建设单位。
二、环境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
(1)厂址周边区域为乡村环境。厂址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点,垃圾进厂道路(灰渣出厂道路)周边200m范围内分布有居民点,属于道路周边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取排水口上游100m至下游500m范围内的举水河为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址周边均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2)本项目环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了SO2、NO2、TSP、PM10、PM2.5、Pb、HCl、H2S、NH3九个因子的监测,TSP、SO2、NO2、Pb、HCl、H2S、NH3均能满足标准要求,二噁英浓度也满足年均值标准0.6 pg I-TEQ/m3,PM10和PM2.5各个监测点均出现超标现象。
(3)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最近水体举水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4)厂址周边居民点及进出厂道路沿线居民点背景昼夜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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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厂址上下风向土壤监测点镉、汞、铅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要求,二噁英能满足日本环境标准(1000TEQng/kg)要求。
(6)厂址区域上游、下游及厂址边界地下水13个监测项目中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焚烧炉采用“3T+E燃烧控制”,炉膛焚烧温度控制在850℃以上,炉膛内的烟气停留时间≥2s,焚烧炉渣热灼减率≤5%。
(2)采取“SNCR+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烟气治理措施。
(3)采用密闭式的垃圾运输车辆;垃圾贮坑进行密封和负压设计,垃圾储坑顶部设置带过滤网的一次、二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同时使垃圾库内形成微负压,以防恶臭外溢。
(4)垃圾渗滤液的处理过程中,格栅间、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产生的臭气经收集,由引风机通过风管送至垃圾池负压区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置。
(5)设置烟气连续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在电厂醒目位置设置电子显示牌,将电厂烟气污染物实时排放情况及所执行的国家标准限值在电子显示牌上进行公告,接收公众监督。
2、废水防治措施
厂区排水采用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分流制排水系统,对各类废水进行分质处理后回用,无废水排向环境水体。厂内主要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卸料平台及垃圾车冲洗水、化学废水和冷却塔排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采用接触氧化法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绿化。 (2)垃圾渗滤液
来源于垃圾料坑的垃圾渗滤液以及卸料平台冲洗废水、垃圾车冲洗废水均送往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
其特点是有机污染物CODCr、BOD5、氨氮浓度高,垃圾处理量为1200t/d,产生的垃圾渗滤液水量为180~264t/d,垃圾渗滤液处理设计规模为300t/d,并设置渗滤液收集池(200m3)和渗滤液调节池(2×1500m3)。垃圾渗滤液处理设计规模为300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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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机械压缩蒸发器(MVR)+两级反渗透(RO)”法处理工艺。渗滤液进入高效自动控制机械压缩蒸发器(MVR),在MVR内利用闪蒸原理使渗滤液中的水蒸发,经冷凝后变成蒸馏水排出,浓缩液回喷至垃圾库再随垃圾入炉焚烧。
经系统处理的垃圾渗滤液清水回用作卸料平台及垃圾车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出渣机补水及飞灰固化用水,浓水送入冷却塔排水蒸发装置蒸发浓缩后回喷至焚烧炉焚烧。
(3)化学水处理系统的排水
锅炉补给水系统反渗透浓水直接排入机组排水槽,再回用于冷却水系统。 (4)冷却塔排水
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统,冷却塔排水除盐份稍高外,没有其他污染因子。冷却塔排水采用超滤+两级反渗透+蒸发处理,反渗透清水返回工业水系统回用,反渗透浓水与垃圾渗滤液浓水一同进入蒸发装置,经蒸发后回喷至焚烧炉内焚烧。
(5)初期雨水池
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送至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从噪声源头控制。
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如在高压蒸汽紧急排放口、风机进出口、余热锅炉安全阀排气和点火排汽口、开机抽气口、主蒸汽母管排汽口都装有消声器;发电机和水泵等设备外加噪音隔离罩;风机进出口、水泵进出口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从传播途径控制噪声的传播。
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 总图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灰、渣分除,炉渣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水泥固化处理,固化体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规定的标准后送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
5、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厂地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收集池、垃圾池、油库区和飞灰固化车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其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防渗层厚度、防渗方式及其它相关内容依据有关规范标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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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污染防治区不存在污染源,但是距离污染源较近,为了防止事故状况下污水外溢在该区域渗入地下含水层中造成地下水污染,所以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可达到防渗的目的。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与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的目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
四、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麻城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规划(2015~2030年)》、《麻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项目的建设方案、工艺、设备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符,也与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部环发〔2008〕82号)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在内的垃圾处理技术政策相符,本项目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经营政策相符。
五、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
(1)正常运行工况下,烟气污染物SO2、NOx、烟尘、HCl、二噁英类、Hg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排放限值。
(2)1小时平均落地浓度
SO2一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为12.6μg/m3,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2.5%,叠加本底值后,SO2一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为30.3μg/m3,占二级标准的6.1%。
NO2一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为39.5μg/m3,占二级标准的19.8%,叠加本底值后,NO2一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为69.2μg/m3,占二级标准的34.6%。
预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下SO2、NO2一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及叠加值最大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日平均落地浓度
SO2日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为1.3μg/m3,占二级标准的0.9%,叠加本底值后,SO2日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2.0μg/m3,占二级标准的8.0%。
NO2日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为4.2μg/m3,占二级标准的5.2%,叠加本底值后,NO2日平均浓度最大值为28.2μg/m3,占二级标准的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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