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膳食管理员(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对食堂承包经营者的管理,对业务工作给予指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卫生意识、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更好地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方便、实惠的用膳条件。
(3)、组织召开膳委会,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食堂进行考评(包括服务态度,饭菜质量、价格,饮食用具和环境卫生,规章制度,团结协作等方面)并及时公布。
(4)、对锅炉工的安全生产、年度检验要按照检验标准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制定锅炉房安全运行及管理条例和燃油操作守则,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到位。
(5)、申办燃油锅炉年度使用证及食堂年度卫生许可证。
(6)、参加市防疫站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卫生检查工作。
(7)、协调处理食堂日常事务性工作。
竞岗条件:
(1)、熟悉本岗位工作。
(2)、工作认真仔细,能吃苦,服务精神好。
(3)、同等条件下,有从事过本岗位工作的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