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分配关系中,征纳是一对矛盾,征纳双方存在着对立性和相互竞争性。企业所得税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计征的税种,征管复杂、弹性大,纳税人常用避税的手段追求税收成本的最小化。从避税的角度,我们梳理国内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为企业所得税管理提供有益的启示。
21 0 0年第 8期
经济研究导刊EC 0NOMI ES RCH GU DE C R EA I
No. 201 8, 0
总第 8 2期
S r l .2 ei 8 a No
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于反避税视角
尿芯 景志伟 l卞(山西大学 MB A教育中心,太原 04 0 ) 5 00
摘
要:在税收分配关系中,纳是一对矛盾,征征纳双方存在着对立性和相互竞争性。企业所得税是以会计利润
为基础计征的税种,管复杂、征弹性大,纳税人常用避税的手段追求税收成本的最小化。从避税的角度,我们梳理国
内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为企业所得税管理提供有益的启示。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反避税中图分类号:804 3文献标志码: 文章编号:6 3 2 1 2 1 )8 0 8— 3 F 1. 2 A 17— 9X(0 0 0—0 6 0
在税收分配关系中,征纳是一对矛盾,征纳双方存在着
性和权威性。由于经济行为的多变性,防范避税行为的反避使税立法难以确立其稳定性,避税行为会破坏税法的权威性,不利于营造遵从税法的治税环境。第四,避税造成了社会资源的
对立性和相互竞争性,因此,自从税收产生那 1起, 3税收征纳双方的博弈就没有停止过。随着我国税收征管体系的完善和税务机关对偷逃税打击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的风险和成本越来越高。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作为自利的经济税就成了许多纳税人必然的选择。目前,对反避税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国际反避税领域,对国内反避税的研究较少,但国内避税活动却愈演愈烈。企业所得税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计征的税种,征管复杂、弹性大,更便于纳税人利用避税的手段追求税收成本的最小化。本文从避税的角度,梳理国内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为企业所
浪费,破坏了征纳双方的博弈关系。因此,作为税法执法部门的税务机关有必要对避税采取措施以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
人,追求税收成本最小化的本质却没有变,在这种形势下,避促进公平竞争。
二、内企业所得税避税的成因及手段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追求税收成本最小化是避税的原动力;税法存在漏洞和不明确之处是避税产生的法律原因,而税法的漏洞是通过征管的漏洞表现
出来的,但征管的漏洞却不仅是由税法缺陷造成,很多是税务管理人员对税收法
得税管理提供有益的启示。一
规理解的偏差和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造成的。这些税收管理漏洞的存在才是避税行为产生的客观原因。这种问题在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尤为突出。下面,笔者就以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常见的避税案例进行分析,以探究避税产生的现实成因以及规避的手段。
、
国内避税定义的界定及危害
对避税,内外学术界有许多不同的定义,国笔者归纳为: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和不明确之处,规避、减少或延迟纳税义务的一种不违法行为。可见避税与偷逃税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避税是不违法的,而偷逃税是违法的。
(- -)利用企业所得税征管方式的不同进行避税
依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083号文1 ( 20 ̄ 0规定企业所得税可有两种征收方式,即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
虽然避税是不直接违法的,但它是一种违反立法精神的行为,会对税收造成一定的危害。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
收,核定征收又分为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税务管理人员可根据纳税人收人、成本的核算情况确定征收方式。同的征收方不式会造成税负的差异,尽管该文件强调了核定企业所得税额
面:,第一它会减少税收收人,损害国家的税收利益。第二,纳税人如果成功避税,其税负就会下降,这样就会造成从事同一
经济活动的纳税人避税者与非避税者之间的税负不公,从
和应税所得率时,要从高掌握,努力缩小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之间的差距,严格控制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范围,加强企业的
而不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第i,破坏了税法的稳定收稿日期:0 0 0一 6 2 1— l2
作者简介:景志伟 (9 3 )男, 17一,河北省邢台人,山西大学 MB A教育中心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筹划和内部控制研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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