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小学师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炊事员必须确保食品安全,凡不能确定其是否安全的食品,一律不得进入食堂(如青四季豆、野生菌、出芽洋芋等)
2、所有采购的食品(大米、油料、调味料、食盐等)必须是正规企业生产,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方能采购。
3、蔬菜采购必须定点定人,并签定供应保障及安全保证合同。
4、做好食堂用水的安全防护工作,食堂用水必须是独立管道供应,专用蓄水池存贮。
5、一切腐烂、过期食用品一律销毁,杜绝使用、售出。
6、厨房、库房重地闲人禁止入内,(上级巡查除外,以及学校指派管理、协助人员除外),特别是外来人员多时,炊事员要提高警惕。
7、食堂收取学生所交大米等,必须注明标签,并填写标签项目(如品名:大米 数量:50kg 交售人:马×× 收验人:张×× 日期:×年×月×日(交售人手印右拇指)收验人要做流水登记在册。
8、食堂管理员必须对食堂进行了解、监督,定期进行核算、盘点,每学期一次。
9、学生饭、菜票一律当面入箱,定期由炊事员、管理员、值周教师清点入帐。
10、食堂结余,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改善食堂条件,贫困住校生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