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
2 / 2 长春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管理,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申报、审核、公布等动态调整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坚持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