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知识(2)

2020-11-29 00:43

生育保险知识

解读3 生育期间按月发工资

按照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应当将高出部分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解读4 生育保险定额付费有标准

自然分娩1800元;人工干预分娩1900元;剖腹产不伴其他手术3600元;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剖腹产伴卵巢囊肿切除术、剖腹产伴子宫切除术和剖腹产伴阑尾切除术3800元;引产100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流产26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150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男职工绝育术600元。

解读5 分娩并发症医疗费社险“包圆”

分娩期出现并发症者是指从分娩开始,到本次分娩结束期间出现下列情况:

①子宫破裂;②羊水栓塞;③产后出血大于500毫升且需输血急救者;④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行缝合术的;⑤合并其他严重内科疾病的。

注意: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项目付费的办法100%支付。因第⑤款发生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支付比例审核支付。

参考资料:天津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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