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未做好而使甲方施工受到影响,甲方有权代理乙方先行处置,后从乙方协议款中扣除相关款项的权利,赔偿前必须与乙方沟通。
3、 乙方责任
(1)甲方进场施工后,乙方要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与本工程有关的征地、林木砍伐及青苗补偿工作的协调和赔付工作,协助甲方按文件标准处理补偿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如有当地农民阻挠应及时排除,保证施工如期进行。
(2)乙方负责理顺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避免阻碍施工。
(3)甲乙双方相互配合,负责与村集体(或农户)签订征地协议和收集土地、林地权属证明,提供甲方在办理土地、林业手续时需要的文件材料,配合甲方做好青苗补偿工作。
(4)工程完工支付尾款前,负责开据青赔协议
范围内青苗补偿完毕无遗漏的有关证明及顺塔号赔付青苗单据等交给甲方。
(5)配合甲方做好线路通道内房屋拆迁的协调工作,待甲方房屋补偿完毕后,由甲方提供补偿明细后,乙方开出发票。
(6)工程完工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施工所用土地占用、树木砍伐的有关证明及青苗等补偿明细表。
4、 乙方权利
如甲方不按《协议书》约定期限支付补偿款,乙方有权不配合甲 方工作,直到甲方付款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