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纳税企业纳税工作流程
(一)营业税纳税企业
营业税纳税企业主营或兼营营业税征税业务的企业必须每月申报营业税,当月无营业额的应作零申报。其他企业发生营业税涉税行为也应按规定申报营业税。
1.纳税企业纳税前的准备工作
从事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和金融保险业等业务的企业,申报营业税应纳税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1)核查营业收入相关账户及主要的原始凭证,计算应税营业收入。
(2)根据企业应税项目的具体情况,确认税前应扣除的营业额。
(3)核查兼营非应税劳务、混合销售以及减免税项目的营业额,确认应税营业额和适用的税目税率。
(4)计算填表后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计税资料。
2.纳税企业报税的注意事项
(1)纳税申报程序
①应填写纳税申报表,在地税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持《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报告表》一式二份及相关资料到纳税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②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后加盖“已受理申报”戳记,退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份。并据此开具税票征收税款或指定纳税人到银行缴纳税款。
实行“以票管税”的纳税人应持《纳税申报表》和已填用的发票存根联,交大厅申报征收窗口查验审核。经审核后,加盖“已查验”戳记,退回纳税人,并据此开具税票征收税款或到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并凭完税凭证到大厅发票发售窗口领购或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