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H 0546—2012 石化装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规范(9)

2020-12-16 08:46

介绍了 石化装置VOC气体泄漏检测方法

观察是否有管道将这类排放源连接到污染治理装置,同时观察到污染治理装置前端的管道上是否存在连接口或其他可能产生泄漏的排放源。若没有可能泄漏的排放源,则可判定泄漏检测未检出;若管道上存在可能发生泄漏的排放源,则应按照4.1.1方法检测以判断泄漏是否存在。 4.1.3 其它检测方法

4.1.3.1 红外成像光谱仪的方法

可利用红外成像光谱原理的仪器协助进行泄漏检测,用其进行大范围的待测点扫描,实现短时间内众多较高浓度泄漏点的快速定位。

4.1.3.2 在可能发生泄漏设备连接处喷洒皂液产生泡沫的方法

该方法适用于以下情况:没有连续运动的部件、设备表面温度不接近皂液沸点或凝固点、有能够产生皂泡与空气接触的开放区域、或者不能够显示液体泄漏的显著痕迹。 4.2 检测频次 4.2.1 动密封类

包括泵、压缩机、搅拌器密封处等,检测周期不高于3个月。 4.2.2 静密封类

4.2.2.1 阀门类包括阀门、泄压装置、开口阀、泵和压缩机密封系统排气口、储罐呼吸口、检修口(人孔)密封处等,应每6个月检测1次。

4.2.2.2 法兰类包括法兰焊缝及螺纹连接、人孔(检修口)密封处等,应每12个月检测1次。 4.2.3 根据泄漏风险可加大检测频次。 4.3 被检设备跟踪标识

4.3.1 被检设备标识分为文本记录、图像和现场标识3种方式。

4.3.2 文本记录的标识基于装置的PID图,按工艺流程将被检设备预先进行分类编号,对所有检测过的设备进行记录,记录应包含但不限于本标准附录C之内容。

4.3.3 对于大型机泵和塔器密封,除进行文本记录标识外,可采用照片、结构图或三维视图等方式标识检测过的设备;DN300及以上的阀门、法兰泄漏检测浓度超限的具体位置应采取照片方式记录。 4.3.4 检测过程中,浓度超限位置除采取4.3.2、4.3.3方式标识外,应在现场泄漏位置悬挂泄漏标识牌。标识牌的编号应与 4.3.2、4.3.3 一致,内容至少应标明泄漏介质名称和检测浓度。 5 检测安全 5.1 人员的安全

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应至少按以下内容进行工作以保证人员和环境安全: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环保、健康等规章制度之规定; ——进入装置前应注意该区域内的潜在危险;

——注重个体劳动保护,正确选用和佩戴耳塞、防毒面具、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等个体防护用品; ——检测人员应处于疑似泄漏源的上风向进行检测; ——保持检测作业环境整洁,杜绝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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