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
12)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要立即限期整改,对不整改的和整改不彻底造成重大损失,由分项承包负责人承担。
六、奖惩制度
1、本责任书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由工程负责人安排实施,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督促、检查、落实。
2、分项工程责任人必须服从施工管理,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质量或安全事故由分项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按施工项目管理正确实施,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的,由工程负责人给予经济奖励。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第三责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