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核方案(2)

2020-12-16 09:02

知整改,对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反复出现的问题,下发专项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首次扣0.1分;二次扣0.2分;三次以上在上次扣分基础上加倍扣分。

(二)综合考核。分为周综合考核和月度综合考核。周综合考核每星期开展一次。考核是把各区(园)分成若干个管理难度相当的单元块,每次考核随机抽签确定一个单元块为考核范围,单元块相邻主次干道及社区公共路段也纳入考核范围之内。月度综合考核每月底开展一次,考核是对各区(园)所有主次干道、公共广场、地下通道等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随机抽签确定一个单元块作为重点考核社区。周综合考核由市局考核督查科牵头组织,环卫处派人参加,分两组进行考核;月度综合考核由主管领导带队,考核督查科牵头组织,环卫处、受考单位及相关业务部门派人参加,分两组交叉考核。每半年邀请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记者及社会热心人士参加月度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由市局考核督查科临时通知。

(三)社会评价。主要指对舆论监督、行政问责、市民投诉、社情民意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

六、计分办法

各区(园)月度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其中行业督查50分,综合考核30分,社会评价20分。考核实行负分累加制。各项考核方式扣满基准分不再扣分。各区(园)月度考核成绩=100分-行业督查月度累计扣分-综合考核月度累计扣分-社会评价月度累计扣分。年终不单独组织年度考核。各区(园)年度考核成绩=各区(园)月度考核成绩总和÷12。分两组进行排名,四城区和高新区为一组,两个工业园区为一组。考核督查结果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总评。

发现有擅自占道促销、搭舞台演出、展销等,考核督查人员可现场查处,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同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责任单位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每处扣1分。

七、组织领导

市城管执法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全面指导协调考核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考核督查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日常考核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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