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铐常用的约束性警械,手铐的使用是每个公安民警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2)正确握铐,从对方右前侧接近,重心下移,同时命令对方抬起手臂;
(3)握对方拇指的同时采用互推式上铐并将手腕往外转,但不要高于膝盖高度,同时折腕(可利用铐梁);
(4)移动右脚,使脚尖贴近对方后脑勺,并用小腿胫骨压在对方肩胛上,然后另一小腿的胫骨呈45°压对方背部(注意:压的位置要对,避免压在对方颈部使对方受伤),双脚固定对方受制手臂;
(5)对方被锁的手臂固定在双脚间,使对方手指指向头部(向头部折其手臂力量要适度),命令对方将另一只手移到背后并控制,将已经上铐的手移低,铐其另一只手(采用上挑或压铐法上铐);
(6)调整手铐松紧度(比对方手腕粗细约宽一指),然后关闭保险固定;
(7)如果需要人身检查,则单膝跪下(靠近对方头部的脚提起),一只手托颈部,另一只手握住对方腰带或衣服命令对方侧转,进行检查时要始终托着对方颈部,让其保持收腿屈膝姿势。转另外一面时要用手压住对方背部绕过对方头部,令对方反向侧转,再进行人身检查。
(8)在完成人身检查后,需要将对方带离。
【动作要求】
有效控制,防范反抗,上铐迅速、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