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用友畅捷通企业所得税五问五答(4)

2020-12-16 10:00

重庆用友畅捷通企业所得税五问五答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 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营业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 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 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以, 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以,预收到租金款项的当天就 是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是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一次性计入营业额计算 营业税。 营业税。http://www.77c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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