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节 车辆管理
第一条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二条 需用车部门,由用车人提前行政部预约车辆并填写《车辆出行登记表》(附件一)。 第三条 车辆出行前,司机到行政部领取出行车辆钥匙。
第四条 车辆返回公司时,停放在本大厦车库指定位置,将车辆钥匙、行驶证及时交回行政部并填写 返回记录。
第五条 车辆调度原则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第六条 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部保管,不得遗 失。
第二节 司机行车管理规定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车辆返回或出车前半小时,司机人员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油、水、电),以确保车 辆正常运行。
第九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应保证通讯联络设施畅通,以方便公司随时调遣。情况特殊确实不能联 络的,事后要说明原因。
第十条 外出行车时,如不能按预计时间及时返回,司机要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以利调度。 第十一条 司机必须如实、认真填写《车辆出行登记表》(附件一),经同行者或使用者签认实际使用 时间及里程,《车辆出行登记表》作为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报销的依据之一,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户在车内吸烟时, 应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
第十三条 未经核准,不得私自开车外出,否则按行车里程所需油费两倍罚款。 第十四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第十五条 私人原因借用公司车辆,按谁借车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向行政部报备,做到满油出车、满 油还车,期间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司机人员接送来宾及人员,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客人、来宾送至目的地大门口为原 则,不得将车辆未驶进目的地即让客人下车步行。
第三节 车辆保养与年审
第十七条 司机可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确实需节假日保养车辆,需提前一天向 公司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修车,并填写《车辆请修单》(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