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方面知识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噪声限值
JB 8551—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7—04—15批准 1998—01—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是对ZB J84 003—87、ZB J84 004—87、ZB J48 001—87和ZB J48 002—87的修订。修订中,纠正了该四项标准中的个别错误,增加了14个小类17个系列现有产品的噪声限值,使噪声限值数值与其对应的产品标准相一致。同时,将该四项标准合为一项标准,便于标准的实施,并使标准的名称与本专业有关标准名称协调一致。 本标准由全国凿岩机械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水凿岩机械气动工具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宝玉、张玉成、陈兰芳、魏万江。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7年3月,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产品的噪声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产品中凿岩机、矿用隔爆电动岩石钻、气镐、气铲、气动捣固机、气动铆钉机、气钻、气动砂轮机、冲击式气扳机、气动螺丝刀、气动磨光机、气动捆扎拉紧机和气动马达。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898—86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噪声测量方法 工程法 JB/T 5126—91 起动用叶片式气动马达 JB/T 7737—95 活塞式和叶片式气动马达
3 凿岩机械噪声限值 3.1 凿岩机
3.1.1 手持式凿岩机
手持式凿岩机的噪声应不大于表1规定的限值。
3.1.2 气腿式凿岩机
气腿式凿岩机的噪声应不大于表2规定的限值。
3.1.3 向上式凿岩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