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迹搭接宽度:平行堤轴线方向不小于0.5m,垂直堤轴线方向不小于3m。机械碾压时应控制行车速度,以不超过下列;规定为宜:振动碾为2km/h,平碾为2km/h,铲运机为2档。
(4)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铺以夯具(人工或机械),采用连环套打夯实,夯迹双向套压,夯迹搭压宽度不小于1/3夯径。
(5)每一填土层按规定的施工压实参数或类似条件的碾压经验施工完毕后,应经监理机构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铺填新土。经验收合格的填筑层因故未继续施工,复工前应进行刨面、洒水处理,并经监理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铺填新土,以使层间结合紧密。
(6)斜坡结合面上,应随填筑面上升削坡直至合格层。坡面需经刨毛处理,并使含水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然后再铺新土进行压实。压实时应跨缝搭接碾压,搭压宽度不小于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