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董事会、市安委会及其执行部门(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的指示精神及重大安全工作任务;
(2)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明。
(3)制定和审批本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含安全培训年度计划)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审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安排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按市安委会和控股公司通知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听取本公司安全运营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和措施;
(6)按权限审批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按事故等级制定或签批安全事故处理人员奖惩的意见;
(8)安委会工作的重点是确保全年不发生各类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市管网运行安全,确保天然气工程建设安全,确保天然气置换工程安全。
2.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董事会、市安委会及其执行部门(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的指示精神及重大安全工作任务;
(2)安委会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将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省市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3)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充实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定期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