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样本
第二十二条 由于甲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须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作为违约金。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由于乙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费用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探矿权转让,乙方应付款项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不予批准转让的项目。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第七章、第十章等条款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章 通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2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