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
2)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
3)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2、专项方案由技术部门组织本标段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及措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和实施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