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20个或以上的考核工位,并配备相应操作设备、器材和耗材,且安全防护措施齐备的实训室。(见2.1.4附件)
2.1.1.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1)技术知识考试:每个试室配备不少于2名监考员,监考员与考生配比为1:20。
(2)操作技能考核:每个试室配备不少于1名考务人员及1个考评组,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考务人员和考生配比为1:20,考评组和考生配比为1:20。
2.1.1.5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专项职业岗位,且申报本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人员。
2.1.1.6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关专项职业能力四级及以上证书满1年。
(2)取得相关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
(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与本专项职业能力对应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4)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与本专项职业能力对应专业或相关专业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学生。
(5)具有本专项职业能力对应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专项职业能力是指:三维电气工程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2005机械)和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2005建筑)(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类)。
相关职业是指:电工、电梯安装维修工、钳工、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数控车床工、装潢美术设计员、玩具设计师、家具设计师、首饰设计师、包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陈列展览设计员。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设计技术、产品造型设计、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模具设计、机电一体化、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数控技术、金属材料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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