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项 须 知
1. 项目责任人必须认真阅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并按工作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结项申报。
2. 本报告书内容需统一用宋体五号字打字填写。封面上“年度、编号”指学校立项公文中公布的项目编号,请在研究生院“创新教育”网页查询后准确填写。“本人签名”、“签字”处用中性笔正楷填写。
3. 项目建设成果是结项的依据,请务必认真整理。所有成果(包括社会评价意见、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调查报告、课题研究论文;调查问卷;各种照片、声像资料等工作证明材料等)必须统一填写《成果汇总表》,编制页码、装订(制作封面、目录)在本报告书后。
4. 填表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翔实,不得虚报或留空。有的栏目如无内容可填,请写上“无”、“未”等字;表格若填写不下,可另加页。 5. 研究生项目的结项报告书和成果须于指定时间送交学院。报告书及所有成果需同时提交电子档。
6. 项目责任人提交电子文档时,请务必将所有文档置于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按“学院-项目编号-姓名”命名。